川投2×700MW燃机项目获得核准
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通过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市发改能源〔2022〕484号)报来的《关于核准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29号令)鼓励发展类,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建成后可实现天然气富集区的资源就地转化,有效支撑当地电网并改善全省电源结构,提升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8-510000-04-01-108423)。
二、项目单位: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套700 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确定为准)。机组配置为2台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凝汽式蒸汽轮机、2台发电机等及其配套设施。余热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项目建成后拟接入泸州、宜宾电网,出线2回至泸州望龙220kV变电站,出线2回至宜宾高石220kV变电站;该项目拟从南干线西段引接天然气,投运后年耗气量约6.07亿立方米;采用带机力通风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年耗水量约550万立方米,水源取自长江干流。
五、总投资321621万元(不含天然气管线投资)。项目资本金为80405.25万元,占项目投资的25%,资本金自筹,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招标活动。项目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502-2022-00086号),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
八、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环评等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各项条件,尽快开工建设;认真做好天然气资源稳定供应和成本控制工作,落实供气方案,签订长期供气协议;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工程质量,落实消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按规定验收。
十、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29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