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又见911套公租房!今日起,单位整体租赁申请开始啦~
好消息!
大家伙关注的公租房又有了哦
这次是无房职工、单位申请
具体房源在哪里?
申请条件有哪些?
怎么申请?
往下瞧,小白都准备好了~
今日起,广州市4720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开始接受单位整体租赁申请,其中白云区包括南悦花苑(581套)、金御苑(217套)、金沙洲花园(21套)和邦华翠悦台(92套)四个房源点共计91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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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共有12个,还包括黄埔(4个)、天河(3个)、荔湾(1个)三区。
圈重点!
本批公租房面向
新就业无房职工所在单位配租
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
再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分租
在12个房源点中,位于黄埔区的萝岗和苑和佳兆业盛世广场是“房源大户”。其中萝岗和苑2137套,大部分为单间,共1714套,面积35~40平方米。佳兆业盛世广场共计1412套公租房,有1392套是一房一厅,面积46~48平方米。
月租金方面,根据已公布的物业管理费,白云区金沙洲花园(楼梯房)最低,每月0.52元/平方米;白云区邦华翠悦台较高,每月2.80元/平方米。需要留意的是,白云区金沙洲花园的房源有楼梯房和电梯房两种,其租金和物业费也有所不同。
据了解,大部分房源目前已经交付或部分交付,市住房保障办将于7月13日~7月15日在相关房源点现场开放参观。
白云区公租房开放时间点 ↓
一
申请对象:单位可申请整体租赁住所地在本市、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租房。具体包括两类:
(1)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经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 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广州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 和“NEM”产业类企业;
(2)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法人单位。
二
申请条件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职工是指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三
分配要求和原则(↓滑动查看)
1.分配要求
(1)房源点选择原则:1人(1户)1点、1种户型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在全部房源点中选择1个房源点,并在该房源点选择一种意向户型。用人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职工的需求。
(2)统筹管理
对于整栋或整层推出供应的房屋,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用房单位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
2.分配原则
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
(1)每次分配时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经我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我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2)当某房源点的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按照职住平衡和供需匹配原则分配。一是结合考虑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二是原则上按各单位对各房源点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进行分配。如申报需求小于10套的,将根据申请单位意愿调剂分配。
四
温馨提示:8月15日前可申请(↓滑动查看)
(1)本次推出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只面向单位整体租赁。关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具体申请对象、申请方式和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等,详见市住房保障办《关于广州市2018年第一批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告》(网址:http://www.gzcc.gov.cn/)。
(2)用人单位递交申请的时间为7月10日起至8月15日(周六、日不受理)。市住房保障办对7月27日前申报意向的单位进行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将向7月30日至8月15日期间申报需求的单位分配。
(3)申请单位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市住房保障办(电话:83195555)或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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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四木
来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时报
投稿邮箱 | baiyun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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