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们注意啦!2021年春节期间,白云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春佳节将近
烟花爆竹燃放又将迎来“高峰期”
但街坊们注意啦
今年白云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穗环领导小组办〔2021〕2号)。
《通知》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加大对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管控力度。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全区以及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南沙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
白云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同步印发《白云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白云区全区范围都属于爆竹烟花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
为什么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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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的空气污染物。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
而且历年空气监测数据显示,每年春节期间,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明显增高,造成空气污染。不仅如此,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声污染。据他们的监测数据显示,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的危害十分严重。
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批准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春节期间,如果辖内群众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烟花爆竹(资料图)
白云的蓝天邀您一起守护
2020年,白云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7%,空气质量6项指标首次全面达标。
“全面达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区人民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奋斗。春节期间,白云的蓝天仍然需要全区人民共同守护,我们呼吁大家向烟花爆竹说不,共同营造一个环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该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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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杨黛清 广州日报 白云融媒往期通讯员 | 刘超编辑 | 刘威达编审 | 罗盛光 温穗章
审核 | 刘海裕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