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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9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9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域调整通告如下:
一、人和镇第20号、第22号、第27号、第28号(横沥村横沥荔南街东十巷22号501除外)、第29号、第31号、第33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二、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人和镇、鹤龙街部分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第38号)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