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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157号)

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15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一、鹤龙街鹤北街东三巷4号、6号、8号,鹤北街东四巷3-8号二、同和街同新路8号、8号之二、10号、10号之一、18号,贵贤街一巷2号、5号、5号-1、7号、9号、9号-1,贵贤街二巷2号-1、4号、4号-1三、三元里街广园中路松柏东街7号、9号四、棠景街棠下南街十巷15号五、太和镇草庄中路北2栋六、同德街粤溪003网格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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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万雨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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