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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187号)



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18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起,我区太和镇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一、草庄东路93号、95号、97号,草庄上高屋一巷8号、10号、12号二、草庄中路251号保安亭第二栋宿舍楼304 房,草庄中路75号三、草庄村东街3号、5-8号、10号四、草庄上高屋四巷6号、6-1号、8-16号(双号),上高屋五巷4号、6号、10号,上高屋六巷4号、6号、10号、12号、16-20号(双号),上高屋七巷8号五、草庄南路3-11号(单号),南路一巷2号、4号,南路三巷1-4号,南路五巷1-4号六、草庄东街一巷2号、4号、6号、7号,二巷4号、6号,三回街2号、4号、6号七、沙亭大塘西十一巷23号,沙亭大塘西四十三巷1号、4号、5号、6号、8号,新庄中路8号八、迴龙北二街2-8号(双号)、24-32号(双号)、36号、38号,迴龙龙颈三巷2-1号、2-2号九、和龙罗洞二街2-2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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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万雨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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