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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3万元!下月起禁用!


经常逛市场的街坊

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

↓↓↓


在档口买肉、买水果

挑选的时候看着

肉类红润、蔬果新鲜

回家一看却发现色泽有异!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

这是因为档口悬挂了

使用特殊光源的照明灯

俗称“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将于

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灯光一照

冻肉变鲜肉



“生鲜灯”为什么能对

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

起到“美颜”作用?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胡苏军博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

“生鲜灯”就是利用了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来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从而影响人们对食品真实颜色的辨别能力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与中性光相比

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

显得更为红润

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

显得更为翠绿


▲自然灯光(左)与“生鲜灯”(右)照射下猪肉和蔬果显现颜色的对比


那么

使用“生鲜灯”

会引起食品安全风险吗?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





12月1日后仍然使用

可能罚款5000元至30000元




据悉,目前华润万家已提前完成广州市内30余家门店照明灯具的自查,全部安装了显色指数接近自然光的灯具;钱大妈已完成首批19家门店照明灯具的更新,待核验灯具合格后,将按照新标准量产灯具并对旗下广州总共近500家门店的灯具进行统一更新。

今年纳入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也进行了“生鲜灯”改造,逐步落实禁用误导性“生鲜灯”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办法》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

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

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

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

有可能面临警告

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





市场使用什么灯具才符合标准?

答:我国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是没有对色温进行规定。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将对场所照明的色表特征、色温值、显色指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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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南方日报  中国广州发布

编辑:黄敏茹  王万雨

审核:廖真怡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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