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 | “两高”报告 这样点亮“津彩”
在3月7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梳理发现,“两高”工作报告中写入了多处“天津元素”,包括主动为出海“抢订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彰显天津司法部门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担当作为、创新实践。
为拼经济创造“暖环境”
“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法院主动为出海‘抢订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竭力为市场主体拼经济创造‘暖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赞天津等地做法。
去年以来,天津司法部门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走进企业调研问需,精准开展法律服务,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法院系统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2项保障措施,在市、区工商联设立17个法官商会工作室,及时化解涉民企纠纷。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大对直播带货、平台购物等新型网络消费案件的审判指导,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天津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建立融资租赁领域“信用保全白名单”机制,帮助企业把信用资源转换为现实红利。该经验做法入选商务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最佳实践案例”。
天津海事法院在天津港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司法服务前移。除有针对性地提供风险提示、法律咨询、典型案例宣传等司法服务外,还提供涉天津港地区案件从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再到案件执行审核等全流程服务。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天津、江西等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近年来,天津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过去五年,天津法院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形成保护合力,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279件。
2022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纪要》,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中医药侵权判断不同于化学药品,纪要特别明确了在现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药味替换、药味增减、剂量加减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规则。纪要还通过保护传承人制度、竞业禁止协议、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等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此外,鼓励中医药的二次创新,规定了在原有医药技术信息基础上形成的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以传统知识为基础的二次创新应得到保护。
2022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和指导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全市各级检察院先后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或实现专人办理案件,全面推行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统一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的涉外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因在全国首次以合理许可费认定损失数额,被选为最高检指导性备选案例。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桶装水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天津检察机关还主动开展跨部门协作,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凝聚司法保护合力。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检察机关常态化服务协同发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部分,介绍了京津冀三地的检察协作。
近年来,天津检察系统积极推动京津冀三地检察协作,连续五年召开三地协作会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网络综合治理、跨区域公益诉讼等一系列协作实践,推动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格局。
针对渤海滩涂外来物种互花米草蔓延滋生影响生物多样性、妨碍行洪等问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主动联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公益诉讼治理保护。津冀检察机关联合勘察、同步取证、数据共享,联合举行检察听证,同步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共同守护好环渤海生态环境。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区位优势,会同毗邻的河北省雄县、黄骅市、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青县等6地检察院,会签《加强司法协作、深化交流互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就守护雄安新区交通通道、集中治理中重型货车交通肇事进行一体化专项治理,有效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干部,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刘彦平等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天津坚决落实中央严惩腐败的决策部署,五年来依法判处贪污、贿赂等犯罪1101件1661人。审结孙政才、赵正永、孟宏伟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1件,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拒不归国投案的李宏林,首次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收缴赃款赃物。
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案,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侵害袁隆平名誉案,即是在天津办理。
据了解,2021年5月,网民张某利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多次发表、转推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推文。2022年5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经依法征询袁隆平院士近亲属的同意后,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张某行为不仅侵害了袁隆平院士的个人人格尊严,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宣判后,张某表示服从判决,当庭宣读了向袁隆平院士及其亲属的致歉信,对其行为表示深深的懊悔。该案获评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宁夏、兵团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辽宁、吉林、河南、贵州、新疆等法院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介绍。
在这背后,是天津法院创新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过去五年,天津大力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66%,较2018年上升7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天津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全力开创争议化解新格局。不断强化实质性、常态化、多层次、全领域的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市高院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行政案件万人成诉率与实质化解率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制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十条措施》,促进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纠纷诉前化解。坚持“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设立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行政法官调解工作室等举措,推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关口前移,由“司法前端介入”替代“司法后端干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2022年6月,红桥区人民法院成立天津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为行政争议解决按下“快进键”。以“多元解纷+司法确认”的方式,发出全市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挂牌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同时还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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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日报 | 制作:郝竹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