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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并系统完善激励机制,在业绩考核分配、中长期激励、职位职级晋升、荣誉表彰奖励等方面建立起务实管用的多元激励体系,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坚持效益效率导向 ★
用好考核分配指挥棒
深化分类差异化考核机制
从质量效益、改革创新等多个维度,差异化设置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权重,同步将党建考评结果转化为系数(0.95-1.1)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相乘作为综合业绩得分,刚性确定四个考核等级,引导企业提升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制定特殊奖励细则,对在能源保供、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负责人给予特殊奖励。建立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摸高”业绩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或取消任期激励,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按契约约定确保激励到位。优化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制定推进风光电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管控体系优化的指导意见,实施“聚绿色动能、助双碳目标”劳动竞赛,每年从工资总额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用于专项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鼓励引导机制,对攻关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100%加回,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完善工资动态分配调整机制。建立工资效益联动调整机制,对发电、煤炭、科工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增减幅与利润总额同比增减幅、净利润目标分档等指标挂钩联动;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企业,实行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以及部分重要子企业率先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引入效率对标调节机制,分类实施“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政策,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和人均收入的匹配度,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
★ 锚定共创共享共担 ★
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积极开展股权激励
选择2家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工具,精准激励298名骨干员工共计2351万股。在业绩指标上,选择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作为考核指标。在约束条件上,选取与实施企业主营业务及规模相对可比的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样本,使激励计划兑现条件具有较强挑战性。全面实施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激励。制定《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基本实现岗位分红激励“全覆盖”。根据员工在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参与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产出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等各项实际贡献,优选激励对象。近三年累计激励401人次共计1216万元。稳慎有序推进混改企业员工持股。选定2家混改企业进行试点,在持股条件、激励对象、实施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设立持股平台,统筹解决股权定价、股权流转、股权退出、预留股权处置、锁定期及表决权等相关问题。坚持以岗定股,建立股权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改革实施、管理、监督同步。四是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和项目跟投。按照以创造利润增量为基础、以增量价值分配为核心的原则,在7家企业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锁定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激励员工182人。聚焦“三新”业务发展,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在丰宁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实施跟投激励,跟投额度最高值29.7万元,跟投总额度205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10%。
★ 聚焦关键核心骨干 ★
打好专项激励组合拳
强化核心骨干人才激励
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对标市场薪酬的协议工资制,先后向关键核心人才定向发放5000余万元。优化公司特殊奖励机制,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华电工匠”高技能人才、“科技创新青年领军人才”,分别按照每人20万、15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近两年投入各类人才专项奖励、特殊奖励资金共计4500余万元。搭建多渠道员工晋升机制。建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交流平台,跨区域人员调动实行备案制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健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广泛实施公开竞聘、择优遴选等竞争性选拔,畅通职位晋升通道。制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职位序列标准管理办法》,形成“六个类别”的职业发展框架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称管理办法》,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荣誉和精神激励。制定《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集体、个人两大类别,以及“三清”企业、星级企业、劳动模范、华电工匠等18项具体奖励事项,建立表彰奖励台账,加大先进事迹宣传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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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