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 | 北京语言大学 2023年中国内地博士生招生简章发布
一、 选拔方式
2023 年度我校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校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及招生计划
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学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已达到与硕士同等学力者,需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同时要有 3 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及一门政治理2论课。
注: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 2023 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外语水平外语考试科目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和二外西班牙语。外语考试科目为 1011 英语或 1021 二外英语的申请人免考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折合百分制 60 分);
2.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达到合格;
3.托福(TOEFL)成绩 90 分及以上;
4.雅思(IELTS)成绩 6.5 分及以上;
5.在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外语考试科目免考须提供相应的国家级语言考试通过证书或该语种语言水平证明,由研究生院委托专家评估鉴定认可。若无外语能力证明或不符合免试要求,申请人须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并通过学校划定的及格线。
(三)在相关学科领域成绩优秀、成果突出。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部分学科专业对 2023 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要求“除英语外,需至少掌握一门其他外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所有内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
2.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学习,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
3.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户口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北京语言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blcu.yanzhao.edu.cn/kspt/)填报信息,并交纳报名费 200 元。网上报名系统将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开通,2023 年 1 月 13 日关闭,逾期未完成报名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三)提交申请材料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相应模板下载地址见网报公告):
1.材料清单;
2.《北京语言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体检表;
5.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 A4 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不少于 5000 字);
7.专家推荐信(两封),推荐人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8.学术经历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个人教育、学术经历及成果自述,及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 3 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专业语种相关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10.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初稿等,往届生提供全文);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1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材料 2 外,以上所有材料应按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压缩后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如缺少相应材料,请用 A4 纸替代,并说明、签字),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材料审核按专业成立 5 名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的学科组,负责对该专业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价,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择优进入综合考核。原则上,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与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比例不超过 1:5。
材料审核成绩构成: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40%;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根据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访学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获奖、教育经历等情况综合评价):40%;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20%。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综合笔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每科总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加试一门“学术写作”考试,考察考生学术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该门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评分。
综合面试由招生导师组织 5 名(含)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
(六)录取原则
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外国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笔试考核各科目、面试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意见为不录取的,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参照该方案计算总成绩,学术写作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报考同一导师的骨干计划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在导师提出招录意愿的前提下,不同导师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学术写作”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考生外国语笔试成绩及格线为 50 分。骨干考生报考须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逾期未完成报名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二)2023 年 3 月初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材料审核结果。
(三)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见后续通知。
(四)综合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lcu.edu.cn/)或“北语研招”微信公众号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若因疫情防控等需要,学校将按要求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 1029 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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