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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考生须知!北语考点公告发布!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请在北京语言大学考点(代码1132)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本考点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并严格遵守规定。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试地点

北京语言大学考点考场设在主楼南及教二楼。考生须在12月23日提前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和“北语研招”公众号查看考场安排,确定考场对应的教室及考生本人座位号。

考前准备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本人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

③《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仅在首场考试入场时提交,须按照《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要求,准确填写12月19日-20日进行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抗原自测结果。

考生入场、离场

本考点已为考生参加考试制定了专门的组考方案,请考生听从考点指挥,服从相关考试安排,在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一)进入考场

1、地点及流程

校外考生进校入口及考试地点:由学校东门(位于学院路,具体位置见图1)进校,其他校门禁止校外考生进入,考试地点为教二楼。

图1 东门位置


校外考生经核验准考证、测温后进校,体温高于37.3℃须复测。普通考场考生由教二楼北门进入考场,并于北门处上交纸质版《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根据楼层指示进入相应考场;专用考场考生由教二楼东门进入相应考场,并于教二楼东门处上交纸质版《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引导安排至备用考场考试。考生须提前确认考场所在楼层及房间号,并服从相关考试安排。


校内考生考试地点:主楼南。 

校内考生经核验准考证、测温,并上交纸质版《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后进入考场,体温高于37.3℃须复测。校内普通考场考生由主楼南西门进入考场;校内专用考场考生由主楼南东南门直接上主楼南5层进入考场;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引导安排至备用考场考试。考生须提前确认考场所在楼层及房间号,并服从相关考试安排。

校外考生、校内考生路线见图2。

图2 入场、离场路线


注意:考生入校、入场及考试期间除必要检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N95 /KN95口罩,阳性考生及身体不适考生须全程佩戴N95 /KN95口罩。本考点不安排考生提前查看考场,考场安排将于12月23日于研究生院官网和“北语研招”公众号公示,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等)进入校园。请考生做好应考途中的个人防护。


2、入场时间

校外考生入校:上午7:25起,下午13:00起;

考生进入主楼南及教二楼:上午7:30起,下午13:10起;

考生进入考场:上午7:50起,下午13:20起。


3、存放手机

建议校内考生无必要不携带手机,考生如需携带手机,须将所携带的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关机,确认无包括闹铃等提醒设置后,放在包或者信封袋内,并将包或信封袋按照要求放在考场外楼道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4、进入考场

考生须排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老师安排,完成存包、签到、身份核验、金属探测仪检测等流程。考生确保以上流程完成后,再次确认是否将所有电子设备均放置在考场外存包处后方可进入考位。


(二)考后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离开考试楼。(专用考场考生除外。)

校外考生:沿地标原路返回,从学校东门离开考点。

校内考生:沿原路返回。

校外专用考场考生:如考生中午需出校休息,请沿原路返回,从学校东门离开考点;如考生中午不便外出就餐,请在考场休息,并关注我校相关供餐通知,考生校内休息时须佩戴口罩。


(三)中午用餐及休息

根据防控要求,校外考生无法在校内停留,建议在学校周边用餐和休息。以下就餐地点仅供校外考生参考:

肯德基:位于学校东门以南约130m;

麦当劳:位于学校东门以南约300m;

马华:位于麦当劳旁边,提供清真牛肉拉面和其它面食;

华联商厦:距东门约1.5公里,位于五道口地铁站附近;

五道口国际食尚苑:距东门约1.5公里,位于五道口地铁站旁。

校外专用考场考生参照上一条中安排执行。

校内考生按照学校防疫政策要求,安排午餐及午休。

考场要求

(一)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手环、智能手表、耳机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携带以上物品,须按照手机存放方法存放。携带违规物品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二)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可以举手向监考员问询,不要跟其他考生说话,否则将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手机须放在考点规定的指定位置,并要处于关闭状态,包括闹铃等提醒设置都要关闭。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


(四)如遇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生不可自备草稿纸,只允许使用考点准备的专用草稿纸。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


(六)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者,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或报告监考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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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来源 | 研究生院
编辑 | 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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