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改判聂树斌无罪。
By 刺猬君 整理
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改判聂树斌无罪。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最高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的理由是:疑罪从无,认为聂树斌案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2日上午11时,@河北高院 发布微博称,“河北高院坚决服从并执行最高法院的再审判决,谨向聂树斌父母及其亲属表达诚挚的歉意。”
结果一出,引发众人讨论,多家媒体也发布评论和曾经追踪聂树斌案报道的专题。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判决书。
@徐付群 《中国社会报》副总编
当年三位终审法官,今夜能否安然入眠?
@北京崔卫平 学者,作家
一个案子虽不能改变整体,但是提醒人们被淹没的地平线:公正。
@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看到媒体上说,聂树斌的母亲听说儿子的案子平反,说了两个字:满意。我心里好酸楚。
@评论员李铁 盖得排行CEO 微博签约自媒体
21年之后,聂树斌终于被判无罪。在此,我们应该致敬一个人。在薄熙来最嚣张的时候,有一位法学家,发文《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批评薄在重庆对法治的破坏。在聂树斌案中,尽管大家都认为重审无望,这位法学家多年坚持在媒体发文,为聂伸冤。他叫@贺卫方 。我们应该记住他,在这样一个时代,还有人坚守着知识分子的风骨,捍卫着士的荣誉。
@胡锡进 《环球时报》总编辑
能把聂树斌案翻过来,这需要体制的勇气和纠错能力的真实存在。这一切只是阻止悲剧再次发生的起点。聂树斌是被一些渎职者“杀”死的,把他们都揪出来吧,该追责的追责,该治罪的治罪。让所有人都看到,草菅人命,无论过多少年都是要遭到正义的追讨。胡乱办案,早晚你会变成案中人。翻一案需儆百官!
@连鹏 专栏作家 微博签约自媒体
搜狐有篇评论(好像打不开了)的标题说的很好——聂树斌案平反昭雪,所有赞美都是可耻的。是的,这根本谈不上什么“迟来的正义”。不依法追责的话,没人会对法律和程序心存敬畏。唯有错误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未来得到警示,才能谈正义二字。
@灿坤 电视台编导
【聂树斌案】今日,聂树斌案被改判了,然而,这一切却改不了他的死!
@王旭明 教育部前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
今天中午心情特别复杂,有几次止不住落泪:当听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时,为公正的终于到来,为聂的无辜被杀,为聂父母多年如一日的伸诉,也为聂案得以公正的侥幸~~我特别想说的是,从事公检法工作的同志们要特别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因为那权力与命相关。都说教育重要,我说公检法更重要,因为错判误杀,关乎生命啊。但愿这样的悲剧,从此绝!
@假行僧老巩 艾派克蓝科技联合创始人 微博签约自媒体
20多年来,聂树斌父母四处奔波跑断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受尽煎熬,想必眼泪也哭干了。今天,两位老人可以大哭一场了。聂树斌屈打成招的冤魂安息。
@朱德泉 大众网总编辑
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杜绝冤案错案要以聂案呼格案为惨痛教训始!
@芮必峰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聂树斌一案终于一锤定音,聂被宣布无罪。然而一个年轻的生命却永远地失去了。这个问题从正面看说明了中国民主法制的进步,聂案是在最高法的直接过问下被纠正的;从教训看,我们一些具体的办案人员必须要有法制意识、人权意识,人命关天,疑罪从无。聂案执行死刑主要根据聂本人的“认罪”,试想,聂“认罪”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的,它可以说明我们一些案件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办的!
@罗昌平 财经媒体人
一个好体制,应该有纠错机制。当体制决策出现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时,这个纠错机制就会自动触发,从而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少。从聂树斌案来看,我们的纠错成本实在太大,估计不少案例都难见天日。如果守护正义底线的法治系统的纠错都这么难,任性的党政系统只会更甚。
@王星WX 媒体人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全文,写得很好,有理有据,清晰明确,关心此案的人们都该看下。微博上有不少网友认为聂树斌判无罪只是因为当时办案粗糙,其实人就是聂树斌杀的——更该看看最高法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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