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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涉案大部分疫苗已经使用了” | 快讯

2016-03-25 刘晨阳 刺猬公社
导读

你关心的问题,记者会上还是多多少少回答了一点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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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刘晨阳 整理


3月24日下午17时,针对“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公安部、卫计委、食药监局三部门共同举行了联合记者会,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华敬锋、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分别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庞某已因类似案件被判刑,在缓刑期间继续作案


记者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介绍了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庞某是在缓刑期间脱离管控继续从事的非法贩卖疫苗活动,曾因同类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在缓刑期间脱离监控,继续从事非法贩卖疫苗的犯罪行为。




李国庆还说,该案件的主要反映了三个问题:


一,庞某等疫苗贩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上下勾联,是扰乱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秩序的祸根;


二,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疫苗接种机构与疫苗贩子和经营企业长期勾结,将出现库存积压甚至过期的二类疫苗在临近有效期结束时低价甩卖给违法分子,再由违法分子通过销售到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诊所或接种点。


三,长时间没有发觉是有原因的——监管对象数量太多,监管人员又太少。目前我们国家有1.2万家药品批发企业、5000家药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对象数量多,基层人员缺乏,全国有药品检查资质的人员不足500人,监管检查存在死角盲区。

 

刺猬一问:罪犯在缓刑期间是如何脱离管控又没有受到惩戒的?缓刑期间我国对罪犯的监管如此脆弱吗?



涉案大部分疫苗都已经使用了


除了疫苗安全有效性的问题之外,与公众最为相关的就是涉案疫苗的流向与使用情况。

 

李国庆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经营药品经营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涉事疫苗多为3-6个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通过违法分子销往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乡镇接种点。



而对疫苗的使用情况,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涉案大部分疫苗都已经使用了。流向还在进一步调查。现在已经扣了两万剂。”

 

刺猬二问:如果最后查出涉案疫苗给接种人员造成了伤害,政府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方案?



疫苗短时间脱离冷链一般不会产生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


就本次事件来说,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是,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是否还是安全有效的?

 

对此,李国庆表示,从法律角度而言,国家规定,疫苗必须在冷链条件下运输储存,脱离冷链条件进行运输储存,这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从科学层面讲,一个疫苗短时间脱离冷链一般不会产生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原因在于,第一,每种疫苗上市前,会经过长期稳定性试验,并会在最终的有效期时间上减去两年;第二,疫苗在出厂前需要进行极端条件下的热稳定性试验,“根据不同的产品,在37度高温条件下放置1到4周的时间,如果储存1到4周,质量不合格了,那这个疫苗就不能出厂。”

 

刺猬三问:会不会存在生产企业因为时间、盈利、技术等问题,让这些极端试验无法严格执行?

 

在记者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表示,今后二类疫苗(即本次涉案疫苗所在类别)应要在省级平台公开交易,杜绝这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我们已经过了口头说“爱”的年纪,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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