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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会员守则》

2017-03-19 秘书处 丝路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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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宣传金丝玉文化,弘扬“家合”凝聚文化、比德如玉修身文化,忠于祖国、热爱家园,团结手足同胞,传播文化正能量,为弘扬中国玉文化做贡献。

二、敢于奉献,积极投身金丝玉推广事业,造福各族群众,传播大美新疆。

三、不计个人得失,消除地域和人为偏见,以有利于金丝玉产业发展为根本准则,能上能下,能升能降,聚最大之力推广金丝玉,甘愿做金丝玉推广的一根火柴、一颗火星。

四、互助互爱,关心爱护同行,不贬低他人,不搬弄是非,不挖人墙脚,看人之长,容人之短。

五、积极参与金丝玉文化、考古、保护、传承、鉴定、标准、矿物、收藏、产业、旅游等学术和行业研究,认真学习我会文章,积极向我会平台投稿,分享研究成果和学习体会。

六、遵纪守法,坚持正义,坚持原则,抵制假冒伪劣,绝不售假。

七、积极参加会部活动,积极筹措活动经费,按时缴纳会费。

八、以会为家,自觉维护我会形象。

                  康根林 藏品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


zhong guo yu wen hua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是文化部主管的中国玉文化研究会依法成立,文化部、民政部备案的国家二级社会团体,属国内首个国家级金丝玉研究机构。致力于从全国范围对金丝玉“整体布局、规范行业、推动产业、服务大众”发挥作用,为地方政府、企业团体和广大爱好者、收藏者、从业者提供专业指导。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中国玉文化,以金丝玉女娲石为文化大使,弘扬女娲“家合”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认同,讲好中国故事;对金丝玉的文化、历史、考古、科学、鉴定、评估、工艺、产业、旅游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并形成体系,为国家文化智库建设添砖加瓦;努力打造“一带一路”金丝玉文化品牌,推动金丝玉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拓宽“一带一路”沿线民生就业,造福各族群众,维护收藏者消费者和广大诚信从业者根本利益。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81号创博大厦二单元601、602、603;电话(传真):0991-2651000;公众平台:“丝路瑰宝”。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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