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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会员管理制度》

2017-03-19 秘书处 丝路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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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自由制度。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人品优先制度。会员必须人品正直、忠诚可靠、热爱研究会,愿意为推广金丝玉文化产业做贡献,不计个人得失回报,团结同行,不挖墙角、不搬弄是非。
3、入会推荐制度。新会员入会,须老会员推荐,推荐人对新入会人员负推荐识人责任。
4、考察了解制度。申请入会会员,须经1个月考察期,考察合格才能入会。考察内容:人品品德、有无售假、藏品质量、经营规模、群众认可等方面情况。
5、行业示范制度。会员必须在行业中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6、活动参与制度。学会组织的活动要积极参加,不能参加的要请假并说明原因。
7、汇报工作制度。每年一次,主要汇报工作开展及经营、收藏体验情况。
8、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结合汇报工作制度,组织从工作贡献、有无售假、参加活动、群众口碑等方面对会员进行测评,不合格者将降级或除名

9、升级降级制度。会员店,经过1年考察期,表现出众,符合理事单位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理事单位店;理事单位店经1年考察,符合理事单位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店经1年考察,符合副会级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副会级单位;理事以上单位在有无售假、藏品质量、经营规模、群众口碑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逐级降级。
10、自动淘汰制度。会员发生如下行为之一:一年内不交会费,不参加活动,售假,群众口碑差等,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以上单位发生如下行为之一:一年内不交会费,不参加活动,不为会部工作,售假,群众口碑差等,视为自动退出。

黎维省摄影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


zhong guo yu wen hua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是文化部主管的中国玉文化研究会依法成立,文化部、民政部备案的国家二级社会团体,属国内首个国家级金丝玉研究机构。致力于从全国范围对金丝玉“整体布局、规范行业、推动产业、服务大众”发挥作用,为地方政府、企业团体和广大爱好者、收藏者、从业者提供专业指导。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中国玉文化,以金丝玉女娲石为文化大使,弘扬女娲“家合”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认同,讲好中国故事;对金丝玉的文化、历史、考古、科学、鉴定、评估、工艺、产业、旅游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并形成体系,为国家文化智库建设添砖加瓦;努力打造“一带一路”金丝玉文化品牌,推动金丝玉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拓宽“一带一路”沿线民生就业,造福各族群众,维护收藏者消费者和广大诚信从业者根本利益。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81号创博大厦二单元601、602、603;电话(传真):0991-2651000;公众平台:“丝路瑰宝”。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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