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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玉文化研究会金丝玉专业委员会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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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自由制度。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人品优先制度。会员必须人品正直、忠诚可靠、热爱研究会,愿意为推广金丝玉文化产业做贡献,不计个人得失回报,团结同行,不挖墙角、不搬弄是非。
3、入会推荐制度。新会员入会,须老会员推荐,推荐人对新入会人员负推荐识人责任。
4、考察了解制度。申请入会会员,须经1个月考察期,考察合格才能入会。考察内容:人品品德、有无售假、藏品质量、经营规模、群众认可等方面情况。
5、行业示范制度。会员必须在行业中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6、活动参与制度。学会组织的活动要积极参加,不能参加的要请假并说明原因。
7、汇报工作制度。每年一次,主要汇报工作开展及经营、收藏体验情况。
8、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结合汇报工作制度,组织从“工作贡献、有无售假、参加活动、群众口碑”等方面对会员进行测评,不合格者将降级或除名。
9、升级降级制度。会员店,经过1年考察期,表现出众,符合理事单位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理事单位店;理事单位店经1年考察,符合理事单位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店经1年考察,符合副会级规模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升级为副会级单位;理事以上单位在“有无售假、藏品质量、经营规模、群众口碑”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逐级降级。
10、自动淘汰制度。会员发生如下行为之一:一年内不交会费,不参加活动,售假,群众口碑差等,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以上单位发生如下行为之一:一年内不交会费,不参加活动,不为会部工作,售假,群众口碑差等,视为自动退出。
黎维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