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关注】法院已调解结案,为何还上访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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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经市检察院指令,秀洲区检察院出席9起浙江千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千业公司”)虚假诉讼案的再审法庭。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再审裁定,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原9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驳回9名原审原告的起诉。
至此,由秀洲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136起千业公司劳务纠纷虚假诉讼案,全部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案件均已发回原审法院再审。除16件还在审理之中外,已获法院裁定撤销原审调解书的共120件。
奇怪的上访讨薪
2016年春节前夕,多名自称是“千业公司工人”的建筑工人到秀洲区信访局上访讨薪。为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秀洲区检察院及时向区信访局了解情况,被告知这些工人都是在某镇政府一项目工地打工,上访是因为没有拿到足额工资款。而某镇政府称已于2014年8月为千业公司垫付了全额工资款,双方各执一词。
检察官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涉案工程项目是某镇政府拆迁安置工程,由千业公司承建,工程于2012年11月30日开工,之后千业公司又分别与10多名包工头签订协议分包工程项目。后来,千业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履行合同各项义务,导致工程逐步停工。2015年10月,136名工人向秀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千业公司支付工资款共计400余万元,后经法院调解均由千业公司支付。
“工人工资已经付清,为什么还要上访讨薪呢?我们当时就觉得工人的信访行为太奇怪了,既然法院已调解结案,那么工人为什么不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何仍要上访讨要工资?这其中到底有何隐情,是不是存在虚假诉讼?”秀洲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胡继飞和他的同事都觉得案件实在“太可疑”。
调查拨开迷雾,还原案件真相
带着这些疑惑,秀洲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先后走访了区人社局、公安局、法院及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并坚定了他们的直觉判断。掌握了初步情况后,秀洲区检察院当即成立办案组,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办案组先后获取了工程建设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民事诉讼起诉书、授权委托书、调解书等大量关键性书证,并分批次、有重点地对涉案工人展开调查取证,还通过委托兄弟检察院对远在外地的涉案工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经过历时6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办案组调取材料达1000余份,制作询问笔录100余份,渐渐还原了136件虚假诉讼案的真相。
原来,2012年10月,秀洲区某镇政府就该镇节地型村庄整理启动区项目与千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年底工程开工后,千业公司分别与多名包工头签订《建筑分项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分包工程项目,并由各包工头自行负责工人招录、日常管理、薪酬发放等。后因千业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该工程烂尾无法竣工,而且该公司因延期交付构成违约,2014年8月11日镇政府足额垫付了该工程工资款600余万元。
2015年10月,千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为稀释债权串通多个包工头,由包工头伪造工资发放表及工人签名,采用授权委托诉讼的方式,以136名工人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千业公司支付工资款共计40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这些工资款由千业公司支付。
找准抗诉理由,分批提请抗诉
查明事实真相后,接下来,检察官开始准备提请抗诉。办案过程中,办案组深入分析证据,查清了每起虚假诉讼案件中包工头采用的手段方法及涉案金额,并制作表格进行详细记录。
办案检察官从授权委托书、起诉书中发现,包工头伪造工人签名代为诉讼,例如“原告”郑某和宋某,他们虽在涉案工地打工,但从未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另外,我们从人员信息等证据中发现,包工头大量捏造虚构原告身份,例如‘原告’杨某根本不是涉案工地的工人,也不认识代理诉讼的包工头,类似情况的多达十余起。”胡继飞回忆道,“从包工头言辞证据及借款凭证中发现,包工头甚至还把与徐某的私人借贷款项也计入工人工资中一并起诉。”
办案组认为,徐某串通包工头,通过伪造《工资发放表》,虚构了千业公司与各工人的劳动关系;包工头通过伪造授权委托书、伪造签名等,虚构了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据此,该院依法提请抗诉。
从2016年7月6日秀洲区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第一批案件并获支持开始,至今千业公司136起劳务纠纷虚假诉讼案已全部抗诉并被发回原审法院再审,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通过该系列案的办理,最大程度体现了检察监督的本意,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秀洲区检察院检察长薛保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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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陈 洁校对:曹朱崟来源:检察日报制作:肖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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