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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护航】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怎么做?市预青未保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

嘉兴教育发布 嘉兴检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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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浙江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建立新型家校合作方式,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为核心,以推动家校合作共育为抓手,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家庭美德以及科学少儿发展观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学校家庭教育深入发展,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1

总体目标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基本建成能适应社会发展、满足家长和中小学生需求的家庭教育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教育的组织网络和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实现全覆盖,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到位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多元化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基本建成,家庭教育课时全面落实。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成效全面提升。

2

具体目标


a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机制。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的格局。

b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培育不少于2个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成率达到100%(其中示范性家长学校不少于20%),家长委员会建设率达到100%,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市县校三级家长学校。深入挖掘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阵地,搭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c

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建立“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制,提升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探索研制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办法和标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完成新增培养1000名家校合作管理者和1000名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其中高级指导师100名)。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度引入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力量,增强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d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将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教育综合考核,将教师参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加大省(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省中小学亲子辅导示范校等创建和督评力度,引导全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发展。

主要任务1

加强学校家庭教育顶层设计和长期规划

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嘉兴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品质提升计划(2020—2022年)》,把家庭教育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突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建立中小学家庭教育运行机制,提高中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水平。将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等工作同步布置、同步开展、同步检查。依托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嘉兴市中小学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研制具有地域特色、不同层次的家庭教育课程,开发规范化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和资源,创设家庭教育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促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系列化、科学化。

2

建立健全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a

推进“1+8+x”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1个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8个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若干个校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市和县(市、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整合各方资源,为学校、家长、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设在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和各级中小学也要设立相应的指导服务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统筹推进和指导辖区、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

b

推进“1+8+x”家长学校建设。即建立1个市级家长学校总校+8个县级家长学校总校+若干个校级家长学校。建立嘉兴市中小学家长学校总校,总校设在嘉兴教育学院。各县(市、区)建立区域性家长学校总校,各级中小学建立本校的家长学校。家长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家庭教育日常工作。各级家长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或者班子会议研究家庭教育工作。要有开展家庭教育的固定场所,悬挂校牌或者有明显的工作标识。有教学计划,保证家长的参与率。要努力推出家庭教育研究成果,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家长学校。

c

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并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实现学校家委会建设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学校、年级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完善各级家委会章程,明确家委会职能、权利和义务,完善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家长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家长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家长定期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

3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家庭教育师资队伍


a

切实加强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做好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教师的配备,可与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相结合,到2019年底,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下同)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到2020年底,所有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须取得“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合格证书,并专职从事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可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承担家庭教育咨询值班的教师要予以工作量认定并折合课时,记入学校教师工作量考核。家庭教育专职教师工作年限,可以折算一定班主任工作年限。评选和表彰从事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教师。

b

培养培训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指导教师。建立“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制,加大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培养力度。“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由嘉兴教育学院承担并对成绩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书,逐步推进中小学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上岗制度。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完成新增培养1000名家校合作管理者和1000名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其中高级指导师100名),建立不少于10个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调整充实嘉兴市家庭教育讲师团,5年内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少于1000场家庭教育讲座。

c

提升全体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360学分培训体系,每名教师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30学分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家校合作管理者、家庭教育指导师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40学分(高级指导师不少于80学分)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中小学要按照“一校一团队”的要求,建立由学校家庭教育负责人、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班主任等成员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要突出班主任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和人生导师这一职能,加强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系统培训,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班主任岗前培训的必修课程,努力提高班主任的家校合作共育能力,逐步让班主任成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让班级成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主阵地。

4

开发建设一批家庭教育精品课程


a

准确把握家庭教育核心内容。突出家庭美德教育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课题研究、指导服务、亲子活动等家庭教育各个环节。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育人观、家庭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注重对家长和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俭节约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民族友好相处”的家庭美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走进家庭,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

b

推动开发并评选一批家庭教育精品课程。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依据,嘉兴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牵头,利用各类优秀的家庭教育资源,组织骨干教师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课程,编写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推动中小学开发适合本校家情、学情和学校育人特色的家庭教育校本课程,并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家庭教育精品校本课程评选,大力推广精品课程。支持嘉兴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走进学校,开设以家长为教育对象的法治课程。鼓励学校开放办学,鼓励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校本课程开发,集家长智慧,建设“爸爸课程”“妈妈课程”“家长微课堂”等,鼓励家长走进学校课堂,担任学校家长学校、生涯规划等课程授课教师。

家庭教育课程实施的主要途径为中小学家长学校。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5

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


a

开办网络家长学校。由嘉兴市中小学家长学校总校牵头,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积极开发各类数字化的家庭教育服务产品,提升网络服务的可及性及有效性。网络家长学校依托嘉兴市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资源要素、优化流程,搭建集课程提供、专家在线、评价反馈、学习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全媒体平台。通过线上课程、测评、咨询等功能模块实现家庭教育工作的线上全覆盖,并为建立全市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提供支持。

b

搭建多维度家庭教育平台。继续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专题,开展公益宣传。大力推广嘉兴教育学院区域家庭教育“三新”(整合新资源、创设新媒体、打造新形式)共育模式,在完善嘉兴市“禾馨”青少年心理与家庭教育咨询中心主持的家庭教育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资源,创建更为现代化的云服务平台,提供更为便捷、科学的指导服务手段,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品质。创设嘉兴家庭教育大讲堂和“禾馨夜话”科学家教主题沙龙,全方位推送科学家教和科学育儿知识

6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激励机制


a

建立科学家教积分管理制度。建设嘉兴市中小学网络家长学校平台,建立家长学员注册、学习考勤等积分管理制度,对于完成学校举办的家庭教育课程学习、亲子活动,或参加网络平台家教知识学习、育儿书籍读书分享等活动的家长,由活动举办方或学校赋予家长一定的学习学分,并按积分累积数量建立星级家长制度。家长在学生在校学习的一个学段内,完成相应的学段积分,由嘉兴市中小学家长学校总校给家长颁发学段结业电子证书。

b

积极拓展家庭教育激励载体。以科学家教积分管理制度为基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以及“书香家庭”“法治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家庭”等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以法治家、以德育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家庭以家长完成相应学段学习积分为前提,引导广大家长积极“争做合格家长”。

7

积极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a

培育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机构。孵化家庭教育服务社会组织,承接家庭教育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指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家庭教育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培育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b

建立家庭教育社区协同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完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中小学要加强与镇(街道)、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密切联系,有条件的学校可派教师到镇(街道)、村(社区)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c

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团、“五老”志愿者到学校和社区做家庭教育讲座,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点,加强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

8

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研究


a

实施科研带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家庭教育的研究列入教科研内容,设立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定期召开研讨交流,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要发挥市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市家庭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征集发布家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和存在的问题。

b

加强学术交流。经常性开展家庭教育优质课评比和专业技能大赛,开展家庭教育论文、优秀案例评选、精品课程征集等活动,为家庭教育工作实践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实施指导。以举办学校家庭教育论坛等形式,提升全市学校家庭教育品质和知名度。组织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家庭教育学术研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扩大我市学校家庭教育影响力。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嘉兴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和教师考核工作。

2

确保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民团体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部门经费预算。民办学校应当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丰富教育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3

加强督导考核。推进、规范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定期召开全市家庭教育推进会。将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内容,从2020年起对各地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及时通报督导结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

4

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家庭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区域合作,组织家庭教育教师进行学习考察。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开展区域家庭教育的交流和学习研讨。整合市域内家庭教育资源,开展合作。鼓励建立校际联盟,整体互动,共同发展,完善示范家长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结对机制。



来源:嘉兴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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