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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海宁市检察院依法从快起诉一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妨害公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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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被告人王某芬提起公诉。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嘉兴市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2020年1月26日19时30分许,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接到指令,称辖区内洛河小区周围有棋牌室不执行关于全市棋牌室暂停营业的决定,在当天下午已上门告知劝阻的情况下仍继续经营,要求前往处置。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棋牌室内有三桌人员在进行棋牌活动,遂要求该棋牌室立即停止经营,并劝散棋牌室内相关人员。其间,棋牌室经营者范某民的儿子范某与民警发生口角,后被旁人劝开。当民警走到棋牌室门口时,被告人王某芬(系棋牌室经营者范某民的妻子)冲出并用拳头击打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
2月10日,该案移送海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海宁市检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被告人王某芬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同日,海宁市检察院向海宁市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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