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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嘉检在行动】海宁三部门联手剑指涉疫违法行为: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源头治理

海宁检察 嘉兴检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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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三部门联手剑指涉疫违法行为

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源头治理


近期,海宁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多起涉野生动物违法案件,这类案件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增加了疫情防控风险。


为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近日,由海宁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行政违法和公益损害线索双向移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协作机制》(下称《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狩猎、伪劣口罩、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阻击战。

《协作机制》指出,三部门对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销售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哄抬防护用品或其他生活用品价格,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类产品等九类加大疫情防控风险、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线索移送衔接,共同从严打击,并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协作机制》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期间,对与疫情存在关联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应当在48小时内,连同《公益损害问题线索移送表》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以确保在通过行政执法部门尚不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检察机关能够及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加以监督。检察机关对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行政违法线索,也按要求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对收到的移送线索,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初核评估,并以反馈单形式将情况反馈给移送单位。



《协作机制》要求,在办理涉疫案件中,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采取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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