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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房住不“炒” 销售“吵”, 冲突致伤案件如何处理?互联网直播带你一探究竟

海盐检务 嘉兴检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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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产销售人员为争夺客源发生纠纷的案件屡见不鲜。为引导社会公众采用合法合规方式公平竞争,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6月9日上午,海盐县检察院决定采用互联网直播方式对一起房产销售冲突致伤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是海盐县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检察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单位以来的首次直播,据悉在浙江尚属首次。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同为房产销售的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与被害人韩某所在售楼部工作人员因客源问题发生口角纠纷,进而双方引发肢体冲突。胡某用拳头击打韩某面部,造成韩某鼻骨骨折。经鉴定,韩某伤势达到轻伤二级。目前,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刑事和解。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党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辩护人等参加。

“本案犯罪嫌疑人跟被害人之间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打起来的?”“什么是刑事和解的不起诉,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今天这个案件是不是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轻伤二级是一个什么概念?”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提问,检察官、侦查人员现场逐一解答。


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形成评议意见。“经过评议,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的犯罪情节相对比较轻,事后对被害人又作了赔偿,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刑事和解。我们一致认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听证员代表说。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评议意见不作为本案审查的最终结论。海盐县检察院将认真结合本次听证评议意见,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

检察机关以直播方式向社会公开听证全过程,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行驶。直播听证通过摆事实、讲法律,增强案件的公开性、说理性,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更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


来源:海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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