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 @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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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表扬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和突出个人的通报》,海宁市检察院作为突出单位荣膺其中!
获奖的秘诀何在?
快听小编细细道来!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法治进校园规模效应
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海宁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意见》;与教育、卫健部门联合出台《“百场课堂”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实施办法》。
突出创新引领,提升法治进校园宣传成效
突出“需求型”巡讲内容设置,围绕毒品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通过编写法治进校园标准化教案,开设法治小剧场等形式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打造“体验型”法治互动平台,通过“法治必修课”、“法治皮影戏”、“法律实习生”等活动增加普法趣味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拓展“共享型”法治交流阵地,建设嘉兴地区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通环校园“法律大篷车”专线,联合团委建设“流动青少年宫”,实现法治进校园城乡无差别覆盖。
延伸监督职能,健全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
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探索“内嵌式”法治教育,结合办案实际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出“法治体检单”,开设“青春训练营”的形式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临界预防”,强化源头治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针对法治巡讲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净化校园环境。
自“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开展以来,海宁市检察院依托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平台高度和“彩虹桥”未检法治品牌的专业优势,三年来共巡讲193场次,覆盖全市71所学校,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次,发放法治资料5万余份;“彩虹桥”未检法治品牌被评为嘉兴市机关服务品牌,得到嘉兴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所办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事例、全省未检案件优秀审查报告;1名未检检察官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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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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