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浙江唯一!海盐检察这项工作入选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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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为各地推进检察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本,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为主题,发布了首批7例检察改革典型案例,海盐检察《创建“案件码”分类管控机制 助推刑事案件质效新提升》入选!
全国检察机关
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案例一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强化审判执行检察监督
案例二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
案例三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创建“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打造非羁押诉讼新模式
案例四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创新大数据研判与衔接平台建设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创新
案例五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邀请专门技术人员参与办案 增强“四大检察”专业力量
案例六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创建“案件码”分类管控机制 助推刑事案件质效新提升
案例七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推行检务督导“面对面” 促进内部监督“实打实”
案例6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创建“案件码”分类管控机制
助推刑事案件质效新提升
【关键词】
案件码 侦查监督 分类管控
【改革情况】
为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牢牢把握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带来的发展机遇,自主研发“案件码”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源头管控、精密智控,努力降低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益,推动刑事检察程序全面优化。自2020年2月份“案件码”应用以来,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退补率、延长率同比分别下降57.05%和60.77%,“案-件比”稳控在1.3左右。
一、创新驱动,“科学赋码”激发捕诉一体新优势
紧抓“捕诉一体”运行下“一人全链条管理一案”的新机遇,凝聚检警协作合力,以智慧检察为依托,打造刑事案件管控利器——“案件码”,强化案件源头管理和审前过滤,提升办案质效。
(一)转变监督理念,统一检警应用共识。打破检察机关被动受理、单向监督壁垒,强化检警联动协作,协同公安机关对近年来刑事案件退补、延长情形“高发”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决定启用“案件码”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质量管控。联合出台《刑事案件“案件码”分类管控实施办法》,就“案件码”的适用范围、运作程序及适用效果等达成一致共识,确保制度规范化统一运行。
(二)科学量化评分,直观体现案件质量。深入调研影响案件质效关键因素,科学设计《“案件码”量化评分表》,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两个维度科学量化评分,设置10个具体评分项,以100分作为满分评价基准,以对案件质量的影响程度设定相应分值,由承办检察官根据各项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反向扣分。系统根据评分自动划分70分以下、70~90分、90分以上三档,分别赋予红、黄、绿三种颜色“案件码”。将“刑事责任能力未查清”等5个项目设置为一票否决项,一旦出现即赋予“红码”。首次受理评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钉钉等渠道将“案件码”发送给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手机扫描后即可获悉案件评分详情,如对案件评分存在异议,可在线提出复核申请,由检警双方共同评议决定,增强赋码客观性与补侦针对性。
(三)前移审查关口,夯实案件质量根基。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托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前移证据审查关口,推动审查工作由静态观望到动态跟踪、由客观被动向主观能动转变。将“案件码”管控机制的适用范围确定为提前介入及审查逮捕案件,通过量化评分、三色预警、动态管控,将检察机关的证据意识以及不断提高的证据标准,从侦查初期即持续传递给公安机关,并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取证重点等方面实行同步引导,全面激发前期介入、质量控制等初步把关优势,为审查起诉阶段优质高效办理奠定证据基础。
二、锁定重点,“动态转码”助推办案质效新提升
明确检察官是非“绿码”案件“转码”的共同责任人,推进引导侦查模式不断改革,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提前介入、捕后跟踪、边审边补”工作格局,实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良性耦合态势。
(一)强化检察主导,精准指明补侦方向。严格落实检察官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对非“绿码”案件,重点强化补充侦查提纲的说理性和针对性,按照要求逐项列明案件存在问题、补侦目的、补侦事项、补侦要求等,引导公安机关补侦重点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如,对何某强奸案介入侦查工作中,在嫌疑人零口供且痕迹物证灭失的情况下,针对问题逐一列明补证方向,引导侦查人员利用间接证据构建和完善证据体系,最终案件顺利从“红码”转为“绿码”,嫌疑人也被依法逮捕。再如,徐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办理中,精准作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优秀文书。
(二)动态跟踪引导,助推办案提速增效。建立完善“捕诉一体”下的分阶段链条式引导侦查模式,通过“案件码”程序强化补侦跟踪、动态引导。针对非“绿码”案件设置定时预警功能,提醒承办检察官对“红码”案件一周一评估、“黄码”案件半月一评估,实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扣分项目定期“销号”。初始评分赋码后,承办检察官依据后期补侦情况及时更新案件评分,动态变更“案件码”颜色,同步反映案件补侦进度,引导公安机关高效利用侦查阶段有利时机,及时补强完善证据,确保审查起诉前证据收集到位“转码”成功。
(三)推进诉前会商,把脉会诊疑难案件。对于部分经补充侦查仍无法顺利“转码”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同公安机关建立诉前会商机制,由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启动侦诉会商程序,就检察引导侦查意见落实、证据体系后续完善等进行再次分析研判,商讨解决办法,争取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均能接近或达到“绿码”标准。如,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的涉疫诈骗案中,通过诉前会商机制研究补证方向,推进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销号”所有扣分项,由“黄码”升为“绿码”,后仅用一天时间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极大提高了办案质效。
三、以质促效,“合理用码”构建监督制约新格局
坚持“理念共融、制度共筑、队伍共建、成功共享”原则,通过“案件码”管控机制双向传导监督压力,倒逼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提高全面、规范收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扫码分类受理,高效完成诉前过滤。建立扫码分类受理机制,案管部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通过扫描“案件码”一键审核,按照“绿码放行、黄码待定、红码退回”原则分类受理,严把接收关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黄码”案件由承办检察官视具体案情,分别作出延期受理、先收后补等决定。案件受理后,以“案件码”预警级别为依据实行繁简分流,“绿码”案件快速办理,“黄码”“红码”案件精细化办理,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检力资源,提升整体效能。
(二)全程监督留痕,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案件码”管控机制为抓手,对刑事案件侦办程序进行全流程“跟踪式”监督,扫除监督盲区。通过主动提前介入下沉检力,帮助承办检察官及时掌握侦查活动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违法取证、证据瑕疵等执法不规范情形,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避免“小瑕疵”影响整案质量的情况发生。截止目前,在运用“案件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过程中已发现违法取证线索2条,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整改,得到公安机关回复。
(三)内外联动监控,倒逼责任层层落实。激活大数据分析研判优势,在“案件码”程序中开发在办案件得分详情及“转码”查询统计功能,为宏观掌控、微观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长效机制,通过对高频问题事项定期评析,及时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并就共性问题提出阶段性整改目标和措施,推动重点问题和类型化问题有效解决。针对部分长期侦查仍未顺利“转码”,尤其是羁押期限已至仍是“红码”的案件,实行责任倒查,推动履职行为与履职能力同步提升。
【典型意义】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推开后,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权责更加明确,如何最大化程度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引导作用,是各地需要积极探索的新课题。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案件码”程序,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实现对提前介入及审查逮捕案件的源头控制、动态跟踪、全程监督,大大降低了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及“案-件比”,探索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过程中实现双赢、共赢的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该程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及推广性,可适用于其他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
—END—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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