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检印记】㈦ | 生态环境保护:当好蓝天碧水净土守护人
五年磨砺,五年耕耘,五年奋进。喜迎2022年嘉兴两会,嘉兴检察推出专栏——【嘉检印记】,向您讲述五年来,嘉兴检察忠诚担当、锐意进取、蝶变跃升的故事。
生态环境保护:当好蓝天碧水净土守护人
全市检察机关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行为及时提出公益诉讼,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问题。
利剑出鞘
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
针对一起油轮碰撞漏油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嘉兴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对被告方提出的诸多异议予以有力回应。该案获赔的绝大部分款项用于海洋生态修复、弥补渔业资源损失,有效保护海洋环境生态及渔业资源。该案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经典案例,亮相全省两会。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无缝衔接,依法发出生态环境领域、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组织开展守护美丽河湖、古树名木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获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500余万元。
标本共治
将恢复性司法理念一以贯之
2021年6月2日,在嘉兴市检察院、嘉兴市中级法院等多家单位代表、志愿者的见证下,10万尾鱼苗在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点被放入河流,用于修复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引导涉环境污染案件企业良性发展、跟进监督落实等也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定向动作”。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除了偷排污水、违规取水,还存在设备老化、处理污水能力不足等问题。在起诉的同时,检察机关从综合治理角度出发,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督促企业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
协作共进
画好生态环境保护“同心圆”
2020年初,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仅在2个月内就积极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这得益于当地府检共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机制。
此后,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磋商。该项工作荣获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并被最高检转发推广。日前,嘉兴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府检同频共振的“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新模式。
该协作并不是个例。早在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在环保部门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负责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和行政执法的信息沟通、会商协调等工作。2021年11月,派驻嘉兴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旨在加强检警双方协作配合,共同服务嘉兴海洋经济发展。
积极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试点工作,与市环保联合会组建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者库。在“微嘉园”中上线公益诉讼“随手拍”模块,对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提供奖励。
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生态环境提供全面、有效、到位的司法保护,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果实遍布嘉兴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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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校对:钟 华
制作:林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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