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助共富|平湖: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 就是守护好群众共富路上的美好生活
为深入宣传最高检《意见》
营造学习贯彻良好氛围
嘉兴检察推出特别报道
【检察长谈能动履职助共富】
向您讲述
全市检察机关
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共同富裕的
具体举措和重点成效——
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 就是守护好群众共富路上的美好生活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定良
聚力检察监督,保障生活富足,助力精神富有。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能动、积极之姿态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建设新要求,回应群众新期盼,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让群众走在共富大道上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1
以思想共识引领机制建设
推动深层次共富举措落实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工作,以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委会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共同富裕专题学习,自觉担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认真思考、主动谋划、积极推进。举行“共同富裕·青年说”理论宣讲暨微党课活动,以思想先导引领能动实践;紧扣平湖构建“六富六典范”共同富裕新格局目标任务,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提出18条具体落实举措,成立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在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建设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举行“共同富裕·青年说”
理论宣讲暨微党课活动
2
让“精神富有”
成为共富路上的一抹重要底色
平湖市内古桥众多,为督促落实古桥文物保护责任,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改建、添建、迁移、拆除”等8类违法情形作为监督重点,开展精准监督。针对文物保护标志损毁、桥体架设各种管线、修建坡道破坏古桥结构风貌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对辖区内的古桥开展全面普查和抢修。此外,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陆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等“古”字专项行动,助力留住“古朴美”,守护人民群众心中宝贵精神财富。
3
让“绿色生态”
成为共富路上的一道靓丽风景
为深化“美丽嘉兴”建设,守护平湖“一核两极金边银线”自然生态,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与平湖市人民政府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机制,搭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快速路”,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时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该项机制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二项创新成果之一。
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惩治,在2021年办理的某毒杀鸟类贩卖“野味”一案中,秉持“刑事打击与公益保护并重”理念,依法对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4
让司法救助
保障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为落实新时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近年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内部大协作机制,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更加注重对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保护;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专人专办,确保因案致困群众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疫情期间开展“云救助”
2021年至今,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件,累计发放救助金24.08万元。在办理某行政检察监督案中,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等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确保司法裁判执行到位,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ND—
审核:顾海群
校对:钟 华
供稿: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制作:林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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