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数字+机制”协同发力更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这场研讨会在海宁召开
3月17日,浙江省法学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学术年会在嘉兴海宁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后召开的一次学术年会,聚焦“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未成年人司法创新发展”的主题,旨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共商未成年人司法理论与实务问题,助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来自全省各地法院、检察院、民政、教育和律师界的代表,以及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和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开幕致辞
省法学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会长、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致辞
沈雪中向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全面总结回顾了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就更好推动我省未成年人司法研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在服务保障“两个先行”中展现使命担当;
第二,深深扎根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丰富实践,为完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贡献浙江智慧;
第三,深入开展研究会自身建设,努力搭建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交流联系广阔平台。
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黄生林讲话
黄生林充分肯定了研究会的工作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并期望我省未成年人司法理论研究工作迈上新的更高台阶。他指出:
一要对标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写好未成年人司法的时代篇章;
二要凝聚理论和实践合力,写好未成年人司法的创新篇章;
三要加快适应和全面融入数字时代,写好未成年人司法的数字篇章。
专题研讨
会议围绕“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创新”两个专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研讨。
研讨一: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
主持人:胡东迁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
绍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赵君芳:《未成年人检察数字监督的实践难题与发展建议——以绍兴电竞酒店案为例》
警惕与防范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相关数据与信息的泄露风险,规范数据调取和使用,保护未成年人数据安全。
龙游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屠锦超:《强制报告制度功能推进的数字监督路径》
构建数字化场景,探索形成“政府积极主导—公民积极参与”,“技术应用主导—人工推进辅助”的强制报告格局,是实现制度价值和功能的趋势所向。
桐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桃:《强制报告制度的闭环式数字化场景构设》
探索性侵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路径选择,深化创新强制报告闭环式场景化应用,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改革机遇。
与谈人:李世阳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
如何利用技术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数字化应用,以及针对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升级和更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有深度挖掘的可能性。以法律之力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利用网络技术辅助报告制度的实施,才能使该制度发挥效益。
研讨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创新
主持人:周步青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冯姣:《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构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明机制研究》
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应构建起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证据链,着重审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并完善配套办案机制。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博士后陈秀:《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复合治理研究》
校园欺凌需要构建一套包含治理原则、治理主体、治理结构与治理措施的复合治理体系,加大依法治校力度,构建政策支持体系,营造健康社会文化环境。
海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国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的检察实践——以法治副校长为视角》
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依托,将检察司法保护主动融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协同各方发挥作用,助力提升法治教育实效,助推校园法治生态建设。
与谈人:王建林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从检察机关办案机制、校园欺凌复合治理、法治副校长,都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这个层面上的积极探索。建议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串联起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力量,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会上,研究会秘书长王亮通报了2022年征文评审情况及获奖论文名单,会议还选举增补了副会长及理事。
—END—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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