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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明: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文字规范

李宇明 语言文字报 2020-01-18

 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之前,国家语委、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已有多次关于“规范汉字表”的研制动议乃至行动。本次《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研制是在此前动议或行动的基础上进行的,2001年4月立项研制,历时12年终有所成,2013年6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字表》研制之艰辛,非亲历者大概难以真正体会。它几乎涉及了汉字的所有问题,几乎动员了全国的汉字研究力量,最大限度地集中了社会智慧,并充分发挥了语料库的功能,可以说是集传统之大成,聚学界、社会智慧于一囊,融多个汉字规范为一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关于《字表》的研制及其意义,《信息时代汉字规范的新发展——〈通用规范汉字表〉文献资料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编)、《〈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王宁主编)、《〈通用规范汉字表〉七十问》(王敏、陈双新编著)及有关文章,已有较多论述。本文所要强调的是,《字表》不仅是汉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而且也为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早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主要是完成“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大任务;“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工作重点转到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制化。进入21世纪,逐渐形成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新理念。2005年,时任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关注语言国情,建设和谐的语言生活》的讲话。2006年11月,国家语委召开了“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赵沁平又作了《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的讲话。此后,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作为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理念与目标,写入国家语委的多个文件中。

《字表》的研制,正处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理念形成与发展的阶段,处在由理念到事业目标的转化阶段,故而《字表》对许多问题的处理,都以这一理念为依据。


一、恢复一些常用人名用字的正字身份

取名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传统,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取名还会涉及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五行。而有些字如“喆、淼、堃、皙、昇”等,常被用作人名用字。但这些字在汉字整理过程中被归为异体字,列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原文化部和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中。


国家的文字政策规定,人名是允许使用异体字的。但是,中国从来有“正名”的传统,所谓“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国人从来重视名字的尊严,《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武松:“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都头武松的便是!”取的名字是异体字,心里总是有点不舒服。《字表》经过充分调研,恢复了这些字的正字身份,符合人名用字习惯,满足了人名用字需求。


二、恢复一些生僻地名

20世纪50至60年代,为了方便群众用字,国家主管机构曾经更改了一些生僻难认的政区名称用字。例如:


陕西14处:鄠~户、盩厔~周至、醴泉~礼泉、邠~彬、栒邑~旬邑、郃阳~合阳、鄜~富、葭~佳、雒南~洛南、商雒~商洛、洵阳~旬阳、沔~勉、汧阳~千阳、郿~眉。

江西7处:新喻~新余、鄱阳~波阳、新淦~新干、雩都~于都、寻邬~寻乌、虔南~全南、大庾~大余。

四川4处:酆都~丰都、越嶲~越西、呷洛~甘洛、石砫~石柱(今属重庆)。

新疆3处:婼羌~若羌、于阗~于田、和阗~和田。

黑龙江2处:瑷珲~爱辉、铁骊~铁力。

贵州2处:婺川~务川、鳛水~习水。

广西1处:鬰林~玉林。

青海1处:亹源~门源。


其中“鄠、盩厔、鄜、郿、雩、瑷珲、婺、鳛、鬰、亹”等,除了用于地名之外,几乎没有他用。后来,其他省区也相继有类似情况发生。据地名专家商伟凡介绍,我国省、地、县、乡四级大约有5.3万个地名单位,其中有不少生僻的地名专用字。


一些生僻的地名专用字更改之后,虽然带来了许多方便之处,但也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例如,在叙述历史时,常需用到更改前的名称,如“瑷珲条约”等。又如,地名用字虽更改了半个世纪,但很多地方为显示本地的悠久历史,纷纷提出恢复老地名的诉求。根据这些情况,把一些老地名收入《字表》,以为叙述历史之便,以为恢复旧名之备,以为保留“地名文化遗产”之用。当然,政区名称用字是否应当恢复,需要论证;若要恢复,也须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


三、简繁关系对照

当下的语言生活以应用规范汉字为主,但往往也需要繁体字知识,处理繁体字问题,比如古书阅读、与港澳台的文字交流等。“简化字为主、繁体字为辅”,这是语言生活的现实。《字表》为了帮助人们过好这种“简繁二元共处”的语言生活,专门设立了简繁关系对照表,重点处理“一简对多繁”的问题。


“一简对多繁”,是指一个简化字对应多个繁体字或传承字的现象。比如,“干”对应“干、乾、幹”,“面”对应“面、麺”,“发”对应“發、髪”,“松”对应“松、鬆”,“里”对应“里、裏”等。在简繁转换的实践中,不少人在需要书写繁体字时,常常出错。例如把“出发”错转成“出髪(發)”,把“干净”错转换成“幹(乾)净”,把“不老松”错写成“不老鬆(松)”,把“故里”错写成“故裏(里)”等。《字表》分义项列出了96组“一简对多繁”的关系对应,只要用点心,在简繁互换中就会少闹点笑话。


四、字形未作调整

每个字都是一个不同的字形,每个字形都需要遵从“字样之学”的规范。现行汉字经过多次整理,字形基本上是规范合理的,其成果表现在1965年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但也应看到,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这两表的字形处理有不一致之处,应当统一起来。《字表》研制者从学理上提出了44字的字形调整方案,如“瞥、憋、弊、鳖、蹩”五个字上部的“敝”的第四笔,有的带钩,有的不带钩,显然不合理。


但是,在《字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字形调整方案并未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甚至还被网友谑称为“给汉字整容”。文字使用者是全社会成员,制定规范需尊重学理,但也需要尊重使用者的意见,顾及使用者的感受。考虑到一般大众对字形问题还不够了解,为保持社会和谐,这44字的字形也就暂未调整。执行调整需要从长计议。


《字表》研制时期,信息化已初露端倪。信息时代对文字生活的影响之一,就是原来非通用领域的用字,可能会时时用到。最为典型的就是姓氏用字、人名用字、地名用字、科技术语用字。医院就诊、银行存取、旅行住店、票证办理、驾车导航、出入海关等,无不需要姓名信息、地名信息。以往对这类非通用领域用字,收集不够,研究整理更是不够。这次《字表》的研制,不仅充分利用了人口普查资料、户籍地名管理部门和测绘单位的数据,还公开向全国征集姓氏用字、地名用字,遵循“开门办规范”的宗旨,广泛听取各方专家意见,不断征求“用字大户”意见,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字表》前后修改90余稿,体现了对学术民主的尊重,也客观地反映了语言生活实践。


《字表》在研制过程中,还考虑到港台和海外华人用字情况,不人为扩大简繁汉字之间的差距;甚至也考虑到日本的汉字应用。这为海内外的语文生活提供了方便,是更大范围的语言生活和谐问题。《字表》发表5年来,总体看“平稳有效”。这是与《字表》秉持“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理念分不开的,《字表》也的确起到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文字规范作用。

作者:李宇明

北京语言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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