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7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出台,今年我县将按照“取消择校、控制班额、分类入学”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从4月开始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招生政策总体保持了延续性和稳定性,但也有一些新调整。
2017年宁海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看看你家孩子读哪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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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一:今年开始对第3类对象的入学条件时间由1年调整到2年
按照2015年招生文件规定,中小学第3类对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等时间,或务工单位聘用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时间,今年开始要求连续满2年及以上。即: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满2年及以上(2年内无间断)。
调整二:录取顺序调整,突出“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录取顺序为:招生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且与户籍一致的,2、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而与户籍不一致的,3、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并且学生全家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4、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而学生全家户籍未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5、一类学区内无父母房产的;6、二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的;7、二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的;8、三类电脑派位入学的与三类直接选校入学的;9、三类被电脑派位淘汰安排入学的。
招生工作严格按事业计划进行,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第1—4批次与第6—7批次同批次对象则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第5批次学生按户籍申报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人员由城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调整三:2018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入学制度
根据《宁海县户籍制度改革后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今年招生文件规定,从2018年开始,中小学第2类、第3类对象中的非宁海户籍的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新型居住证制度,新生与其监护人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注意事项
城区2017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通告
根据宁海县教育局《2017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城区2017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三类对象:
1、第1类对象:在城区小学学区内(10所公办小学学区内),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2类对象: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7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3、第3类对象: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年内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社保2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第2类、第3类对象都必须符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生育政策规定,并要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
二、小学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在办理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手续时,要填写《宁海县城区2017年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其中:
1、第1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第2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3、第3类对象: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4、第3类对象:父母是务工的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县外社保的要同时提供参保证明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结算清单(原件),县内社保参保情况以查验为准。
城区2017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通告
根据宁海县教育局《2017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城区2017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对象为2017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对象:
1、第1类对象:在城区初中学区内(5所公办初中学区内),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具有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第2类对象: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7年4月30日前在跃龙、桃源两街道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3、第3类对象: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年内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社保2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第2类、第3类对象都必须符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生育政策规定,并要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
二、初中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在办理城区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手续时,要填写《宁海县城区2017年初中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其中:
1、第1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义务教育登记卡(原件)。
2、第2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义务教育登记卡(原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3、第3类对象: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义务教育登记卡(原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4、第3类对象:父母是务工的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义务教育登记卡(原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县外社保的还要同时提供参保证明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结算清单(原件),县内社保参保情况以查验为准。
最新宁海城区学区划分图
(点击看学区划分大图)
(点击看学区划分大图)
如果要咨询,请拨以下电话
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桃源南路298号) 65589390
想了解完整的《宁海县2017年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点击“阅读原文”。
□ 记者:陈静珠 通讯员:王小飞 视频:葛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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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评价她是“世界一流的演奏家”!没错,她是宁海人!
电话:0574-65577958 13968347702
觉得不错,给个ZA 68 23453 68 15989 0 0 2753 0 0:00:08 0:00:05 0:00:03 3037N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