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两种保护野生动物“光临”宁海同一个派出所
阳春三月 万物复苏
不少野生动物外出活动
它们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
具有重要意义
张网捕鸟使不得,身陷囹圄悔当初
3月11日19时许,宁海县公安局桥头胡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铜岭祝村往茶院方向的山上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停在路旁。民警刚打算上前查看时,有2名男子从山上走下来,其中一人背着黑色袋子,一人手上拎着鸟笼。2人见到民警后有些慌张,出于职业敏感,民警立即对2人进行盘查,2人身份分别是王某和吉某。
民警发现鸟笼里面还有3只活体小鸟,疑似野生画眉鸟。在男子身上带的袋子中,民警还搜出了诱捕器、网、钩刀、叉子等捕鸟工具。民警当场将3只鸟及涉事的王某、吉某2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并联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确认该鸟的种属和保护等级。经确认,3只鸟均为画眉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3月11日下午他跟吉某相约各自带着画眉鸟到桥头胡街道铜岭祝往茶院方向的山上遛鸟。期间,2人听到画眉鸟的叫声,便动起张网捕鸟的念头,于是2人将自带画眉鸟挂到树上,用事先购买的捕鸟网,以蓝牙音箱播放画眉鸟叫声诱捕画眉鸟,成功捕获1只画眉鸟。2人正准备溜之大吉,不料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吉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误钓大鲵不犯法,及时送警好榜样
3月11日23时许,就在民警仍在办理这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的过程中,桥头胡派出所接警大厅又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群众王某带着一条约0.6米长的“娃娃鱼”向民警求助。
原来,当天下午,王某在钓鱼时,这条“娃娃鱼”上钩了。“我头一次见到这么长的娃娃鱼,觉得挺稀奇的,就把它带回家了,后来朋友说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我赶紧送到派出所来了。”王某心有余悸地说道。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确认,该“娃娃鱼”学名为大鲵,野生大鲵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民警表示,王某误钓了国家保护的野生大鲵,并在事后及时将大鲵送至派出所进行妥善处理,故不涉及违法犯罪,并且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值得大家学习。
目前,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已将3只画眉鸟和误钓的大鲵进行了放生。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2021年3月1日生效)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2021)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合并修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小 知 识: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发布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宁海地区常见的画眉鸟已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宁海公安
编辑:谢盈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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