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B车主注意!6月15日起实行!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部署,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由现行的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时间延长至10年。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一、车龄(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宁波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浙B号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
二、对于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如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且未复检合格的,或通告发布前已进行排放检验且未合格的,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三、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四、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Q满足哪些条件的车辆可以免检?A
1、浙B号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
2、车龄不超过10年(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
3、在宁波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
车主可通过“宁波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微信二维码进行查询,在环保免检车辆查询页面中输入车牌号、车牌颜色和车架号后6位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条件。
据现有政策,车龄在6-10年内的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需每两年进行车辆定期检验,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到达检测站后,检测站可通过平台获取车辆免检状态,环保免检车辆可直接进行下一步安全性能检验。
需要。如车辆被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或黑烟抓拍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且未复检合格的,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免检车辆视为通过定期排放检验,无需再支付排放检验费用,但仍需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支付相关安检费用。
根据现有政策,公告发布前已进行排放检验且未合格的车辆不享受免检,由于车辆已被检测出排放超标问题,应按规定维修后复检。
根据现有政策,免检政策仅针对浙B号牌,非浙B号牌车辆暂不享受免检政策。
根据现有政策,免检政策仅针对免检车在宁波大市内的检验机构进行年检,浙B号牌车辆去外市年检暂不享受免检政策。
其他有关车辆环保免检政策相关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7259959。
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谢盈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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