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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1起拒不服从安排任"第一书记"案例
乐山市档案局干部卢爱民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问题。2017年12月8日,市档案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卢爱民到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高峰村接任第一书记。2018年3月8日至5月31日,在局党组成员多次谈话的情况下,卢爱民仍拒绝服从组织决定,并拒绝参加5月13日市委组织部对新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人选的谈心谈话,也未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轮换调整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18]43号)的要求,于5月31日前到岗履职。卢爱民以个人原因为由拒绝服从组织安排,严重缺乏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2018年9月,卢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嘉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