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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男子“捡”张身份证上网,后果他完全没料到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当地城区某网吧展开检查,一名正在上网的年轻小伙子见状,神色顿时慌了起来,他这一慌,更是引起了民警的格外关注,上前请他出示身份证。
王某想装淡定,东拉西扯地迟迟不肯拿出身份证,但在民警的再三催促下,他终于还是从包里摸出了一张身份证。
“这是你?你姓高?”民警拿着身份证在王某脸旁一比对,发现照片跟他本人完全不是一个人,王某自知没法再狡辩,这才支支吾吾地回答称,这张身份证是自己捡来的。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询问,王某(男,18岁,夹江漹城镇人)承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
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王某自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不过令他完全没有料到的是,这一行为将让他面临十分严厉的处罚。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法对王某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没错,行政拘留五日!王某得知这个处罚结果后,肠子都悔青了。
民警告诉记者,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它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因此不仅不要冒用他人身份证,同时也千万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
(宋瑞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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