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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 税务、医保、公积金等业务足不出户就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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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医保、公积金、政务服务

……

这些统统都可以网上办理

让您不出门就能安享各类便民服务



1PART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乐山市参保人员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ls.lss.gov.cn),点击“社保网厅”,实名注册后即可自助打印加盖电子章的以下证明(该证明有验证码和二维码,支持电子验证):(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保缴费凭证》、(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证明》、(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明细》、(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明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渠道 

扫描上方二维码

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险种即可缴费


  市社保中心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单位网上经办:2101722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社保卡业务:2101933

  养老金发放以及领取资格认证业务:2101522




2PART医疗保险业务办理





  网上办: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登录“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及其链接的银行代缴渠道、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企业充分利用“乐山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利用“四川医保APP”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备案,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临时备案日常经办业务,减少经办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邮寄办:对手工报销医疗费、生育津贴申领等需要的纸质材料,鼓励申请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确需原始证明材料的,待疫情结束后到经办大厅补交材料。


  延期办: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受理。对未能及时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参保缴费的个人,放宽参保缴费时限,允许其在疫情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补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等业务可延长申请时限,本年度内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0833-2694037




3PART行政审批业务办理





  (一)行政许可:注册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乐山站”(http://mss.sczwfw.gov.cn)、预约办理、邮递办理的方式提交资料、咨询或者办理业务选择办理事项,提交办件申请,尽量减少前往政务服务大厅。


  (二)工伤认定:疫情防控期间,若有职工发生工伤情况,用人单位可先通过电话进行申报,或者邮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疫情未及时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资料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审批:延后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限,在疫情解除前一个月内,取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办理时限,不会因未按时申报而延后审批时间,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咨询电话:0833-2495192




4PART公积金业务办理




  延后办:缴存单位未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延长缴存时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按时申请,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相关办理要件有效时限在疫情防控期限内到期的,均放宽至疫情防控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职工未按时对月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的,截止时限在疫情防控期限内的,同样放宽至疫情防控结束后3个月内可办理补提,或次年按月一次性提取(24个月)的贷款本息。


  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在乐山市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及网上业务大厅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封存、启封、新增开户、电话号码变更等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屋中介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为贷款职工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申请。


  咨询电话:0833-12329




5PART非机动车业务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办理




  即日起,暂停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和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对外服务窗口。在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市民可通过登录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ga.sczwfw.gov.cn)办理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原件预审业务。恢复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及相关业务将及时进行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电话0833-2020677进行咨询。


  另据了解,乐山市交通违法处罚窗口业务已暂停办理,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主处理。




6PART登记注册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您可注册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通过“营业执照办理”栏目进入“政务大厅”,自主选择登记注册业务类型进行办理。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您进入“政务大厅”后,点击“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的“自主申报”按钮即可进行申报。


  2.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您进入“政务大厅”后,办理设立登记的,可选择“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的,可选择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变更(备案)申请进行办理;办理注销登记的,可选择“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注销申请”进行办理。


  3.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您进入“政务大厅”后,下载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APP进行办理。

  其中,对于申请办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内资公司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以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可实现全程网办。对于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的,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二邮寄办:对全程网办的申请,建议您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文书。对于网上预审通过的材料及您急需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可通过线下邮寄的方式申请。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将依法做出准予登记或许可决定,并邮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文书;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要件要求”的,登记机关将一次性告知您所需要补正的材料。





7PART营商业务办理




  网上办理:注册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乐山站”(http://lss.sczwfw.gov.cn))、预约办理、邮递办理的方式提交资料、咨询或者办理业务选择办理事项,提交办件申请,尽量减少前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


乐山市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值班电话:0833-2495709,0833-2347130



8PART税务业务办理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可办理税收信息报告、申报缴税、发票等大部分涉税业务。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搜索栏录入或选择相关功能分类查找具体功能。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申请代开发票,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乐山市税务局收到申请后会尽快为您邮寄到家。在当前特殊时期,乐山市税务局从2020年2月3日至3月31日,为全市纳税人提供发票寄递免收邮寄费用。


  如您是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办理。


  如您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相关业务,请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办理,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线办理。


  如您是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可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下载使用“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时请认准国家税务总局标识)在线办理。


  在办理纳税、缴费过程中,您可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查阅相关操作指引和问答,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已提供“四川税务”APP下载链接,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此下载渠道下载。如果您需要咨询涉及纳税、缴费方面的问题,欢迎使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功能,或拨打四川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9PART调整仲裁、法律援助等业务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月2日前的庭审、接待、仲裁服务等工作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由仲裁案件承办人员与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案联系后落实。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联系仲裁办案人员等事项,建议优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374606504)和微信等方式办理。


  3.申请法律援助,请通过“四川法网”(网址:http://sc.12348.gov.cn)法律援助板块在线申请,相关申请材料可通过网络平台提交进行审阅。


  对不便在线申请的可拨打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电话进行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办公电话:2558333、2558334,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我们一定要做到

少出门,少聚集

勤洗手,勤通风

戴口罩,讲卫生

抗击疫情

我们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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