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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乐山所有小区解除封闭式管理,取消出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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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解除居民小区封闭式管理等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乐山大佛景区规划建设交通局、峨眉山景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乐山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乐山城投(集团)公司、各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号)、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引》(川建发〔2020〕3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为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小区不再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居民小区因疫情封闭的进出口。取消小区居民出行限制,不再要求小区居民提供相关通行证明。


二、居民小区要严格境外来(返)乐人员排查登记,协助所在社区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社区或网格管理人员。


三、居民小区继续做好装修施工、家政服务、快递外卖、走亲访友等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对体温检测结果高于等于37.3℃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劝其及时就诊,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社区或网格管理人员。同时做好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排查登记工作。


四、物业小区要有序开放因疫情关闭的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合理控制进入人员数量。


五、居民小区继续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疾病防控知识,引导小区居民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六、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认真落实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落实专人对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2日




来源:乐山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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