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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骂小艺,更别骂上海警方

雷斯林 为你写一个故事 2021-10-19
前情提要可以看昨天这篇文章:钱枫涉嫌性侵,别急着冲上海警方

钱枫被举报性侵这件事,现在正在往越来越奇怪的方向走去。

他们先扒钱枫。

当时举报长文刚一出来,就有无数博主扒出钱枫之前在天天向上上面的四次勃起,说这就是他“控制不住性欲要去性侵的证据”。




然后一堆人昨天在那讨论钱枫面向不好,看着油腻,一看就是会性侵的人。

接着,抖音上立马出了十几个视频,都是截取钱枫之前在综艺节目上的表现,意思就是“早就看他有问题”。



扒这事可以理解,毕竟钱枫被指控强奸,而他早在2012年的天涯就有相关外号了:


老百姓爱八卦,八一八也正常。

不过这事意义不大,毕竟钱枫在节目上勃起也不能证明他就是强奸犯,只是一个八卦素材而已。

然后他们又扒起了女主。

这也是网友常干的事情了。

他们通过女主爆料去录节目的时间,找到了那一期天天向上,然后在那期天天向上里找到了一位游戏主播,而这位主播曾经晒出的衣服,和小艺晒出的衣服相似。


同时,他们发现报案人的微博@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谁都没关注,就关注了一大堆游戏主播:



恰逢这位游戏主播,是一位著名网黄,不但一直在微博上发擦边球的照片和视频,在外网更是直接售卖色情照片和套图。

于是,今天游戏区掀起了一场针对报案女生的扒底狂欢,每个人都在拿她的事情玩梗发两个段子。刚刚,游戏论坛里的人更是找到了这位主播近几个月刚输一场官司,欠了300万的证据:


判决书的意思是说女主播和一位姓林的男生谈恋爱,然后借了男生300万买房不还,收到钱以后就把男的拉黑。

女生说“这三百万是男生送我的”,而男方说“这300万是我借给女方的”,最后法院判了男方胜诉,女方必须归还这300万,不还还要算利息。


于是他们推断出,这女生就是没钱还别人了,于是想到钱枫想要敲他一笔,才翻出两年前的事情发在网上发酵:


这扒得其实没啥意义还是妥妥的荡妇羞辱。

且不说小艺是不是这位网黄博主还没实锤,就算她真的是网黄博主甚至是色情从业者,也不能说她一定就不会被强奸。

重温一下:强奸的定义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和妇女发生关系,和妇女从事什么职业没有关系。

包括我们判断犯罪行为还是要论迹不论心,不能说你推断出她有这个犯罪动机就说她一定诬告什么的。真要这么推断,那钱枫的勃起也能做证据了。

所以真没必要每次出一点什么事就开始扒受害者,然后扒出一点黑历史就觉得掌握真理了。

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就事论事就好。

无论这女生被你们扒出多少黑历史,最后只要查出来她那时候确实神志不清且钱枫确实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和她发生了关系,那就是强奸。

或者查出来她那时候确实表示了拒绝而钱枫没有停止,那也是强奸。

最后,有些人见男主女主都没啥好扒的了,开始骂起了上海警察。

乃至于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和攻击上海警方的网友对线。

让我们具体说说。


1,为什么这么多人攻击上海警方?

首先,女子最开始写的长文里,提了一句:

在警方传唤我做笔录后,事情忽然没有下文。



此话一出,正逢最近《扫黑风暴》大火。

无数看了电视剧的人,立马觉得这是“资本的力量”,是湖南台“手眼通天”。


还有很多人表示上海警方就是有问题:



包括上海警方的官方微博下,也有一群人在那每条都刷:


所以在上海长宁警方深夜出的通报中,不但回应了案情本身,也专门对这一指控做了回应:

2019年我们把《不予立案通知书》给了报案人,并告知其可以申请复议。但是报案人肖某没有提出异议并签字确认,之后也没有申请复议。

同时警方还表示:

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交,如果对警方的调查不满意,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警方做出通报以后,小艺再次发长文,在第十点承认自己签了调解书,但是是因为当时不懂法,所以就签了:


同时,她还在长文里指出:

当时钱枫亲口承认了强奸,请调查钱枫!



她还表示有一段和警察的录音,录音里说得很清楚:


“警方亲耳听到钱枫承认强奸最后却不立案。”

这是对公检法非常严重的指控,所以在她发完这条回应文后,本就对警方不满的围观群众,更加确信警察有问题了,于是他们开始变本加厉地攻击上海警方。

有说钱枫是上海人,家里有钱有势所以上海警方偏袒他的:



有不同账号,在用同样的经历说警察不做事的:



你去长宁警方的转发里,每隔几条都是这样的攻击性评论:


有录音听都没听,直接就说录音里已经证明钱枫亲口承认的。


还有好多听了录音,一会说警察态度不好:


一会说警察说话让人不舒服:


还有发长文说台湾人做得好,这个录音让人“窒息”的


于是我也去听完了这段5分51秒的录音,想听听到底警察说了什么话让他们这么愤怒。

听完以后,一头雾水。

???


2,所以那录音里到底说了啥?

录音在这,你们可以自己听一下:


如果你想不听,我大概总结一下。

就是女主在报案后去警察局询问案件调查结果如何了,碰到一个不清楚情况的值班警察。接着女主就一直询问一些问题。

一开始。

女主:“之前报的的强奸案立案了吗?”

警察:“强奸案?”

女主:“对”

警察:“你是本人?”

女主:“是的。”

这一段被很多网友喷是态度怠慢,“轻飘飘的语气。”、“没有共情能力”。


而我反而觉得这是最高效快捷的沟通方式。毕竟值班民警不清楚情况,确实不知道这是什么案子以及来报案的是不是本人。

最关键的是,每天警察都要接触很多案子,不可能对每一个来报案的人都像心理医生一样照顾情绪。如果要警察对每一个受害人共情,谁又来和这些基层民警共情呢?

警察查了一下,发现确实不是自己负责的事情自己不知道情况,回复说:

“你可以等明天他们上班了再来问。”(2019年2月17日是星期天)

接着说:“他们相关的值班组正在调取证据呢,有消息了会通知你的。”

之后,女主要求警方打个电话帮她查一下立案情况如何了,警察也帮他打电话去问了,用的是上海话,很耐心地帮她问案件情况,电话那边表示在调查了,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七天内给她答复的。

结果又被网友攻击“上海警察不说普通话。”

但警察和报案人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啊,两个上海人之间用上海话沟通我觉得也没啥问题吧。

接着,女主表示钱枫曾经在调解室里亲口承认“他强奸我”,值班民警也一直回复说“我知道情况了,会帮你反映的。”

对话的最后,警察说:

这个事情呢就是说我们这边跟分局相关的职业部门、专业部门我们都会去调查,都会核实的,我们相互之间是会沟通的。

至于这个立案决定的话,是我们长宁公安分局所做的,不是说由我们虹桥派出所就能做决定的,这个事情我们单方面的不可能的。

这个东西所有的证据材料我们要审核,我们都有上级部门,好吧

然后录音就结束了。

如果这个确实是和警方的录音,也只能证明“女主曾经和警方提起过钱枫承认自己强奸”这件事。根本不是网友总结脑补的“钱枫自己承认强奸了”的证据,更不是“警察听到钱枫认罪还拒不立案的证据“。

这中间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但网友不管,网友就觉得一定警察有问题,包庇罪犯,不管说啥都要把警察给冲了,也是让人迷惑。


3,警察有可能包庇钱枫吗?

今天很多博主举出例子,说明我国警察队伍里有蛀虫,最后他们总结出来,有钱有势的就不用坐牢。


借此证明上海警方可能包庇钱枫。

这确实是有可能的,但按常理来说,如果钱枫真的在警局有几个熟人要包庇他的话,肯定是希望事情越少知道人越好,越早解决越好。

但在昨天长宁警方的通报里,他们表示这件事他们提前让检察院的介入:


然后从2月15日一直调查到3月15日,该做的调查都做了,最后调查了足足一个月:


最后才由长宁公安分局向肖某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涉事饭店也出来表示警察曾经来调查过,等于为警察说的话做了一次多信源交叉验证。


我实在想不通,如果真要暗箱操作,又何必把这么多人牵扯上,这样大费周章呢?

又或者大家觉得钱枫真的是什么大人物,能让整个上海市公检法系统一起保他?我觉得有点说笑了。

今天特别咨询了警务系统上班的朋友,他们觉得长宁公安分局至今为止的做法,应该是合法合规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不大。


4,所以警方为什么不公布案件细节?

这问题其实我们之前在成都四十九中事件中讨论过,即警方到底有没有对所有网友公布案件细节的义务?

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

然而四十九中事件中,警方还是迫于压力,在全网公布了案件大部分细节。在网友一片叫好声中,最后被所有人忽略的新闻是什么呢?

是家属恳请警方不公布坠亡学生隐私。


当然,这次的事件和成都四十九中不一样,毕竟上次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死者。而这次是受害者自己希望警方能公布证据。

所以我总觉得这次到最后警方还是会公布详细调查结果的,可以再等一等。

事实上我对我国警方的态度有一个转变过程。

六年前我家被入室盗窃了,丢了不少东西,连夜打电话叫来了警察。第二天做笔录的时候警察摇摇头说“这个要想找回来基本不可能了。”,还安慰我说“如果我们恰好破获了一个特大入室盗窃团伙,兴许能找回来一点东西。”

当时我是对上海警方非常不满的,觉得我丢了很多东西,他们查都不查上来就是告诉我找不到。

然后这六年间,我在美国、以色列分别都报过警,也听在欧洲的一些朋友吐槽他们那的警察,才发现上海警察已经非常非常好了,至少还尝试着帮你去找。

不是说外国做得不好就代表我们做得对,我是觉得如果大家都做不好,那是不是大家要求太高了,有时候甚至是在要求一个完美警察?

有时候觉得我国基层警察也挺累的。

工作是真的很忙,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警察去管,有时候他们的工作还要伴随危险(如果是辅警就更憋屈了),遇到有人在网上喷他们还要连夜加班写通告。

然后动不动还要有一大批人在网上往死里喷你。

所以我现在经常也从警察的角度去想问题,如果你是一个经常要接触那么多三教九流人员,见了许许多多奇葩事情的基层民警,到底能不能做到对每件事都“情绪饱满”。

以及作为一个警察,到底需不需要那么强的共情能力。

我认为是不需要的。警察是查案的,并不是服务行业,没必要也没那个人力把每个人都捧着供着。

关于小艺的事情,警方也说了如果有新的证据出来他们还会继续调查。但仅凭现在这些,就在那苛责上海警方的这些人,不管几千几万点赞,我全都反对。


5,所以她应该怎么办?

现在她晒出来的证据有一些监控录像,录像中显示一名男子拉着一名踉踉跄跄的女子走过楼道。

她还说自己有鉴定伤情的记录,但是没有向网友展示。

她说钱枫曾经在微信上直接承认和她醉酒后发生性关系,但是没有向网友展示。只有这些聊天截图:




现在她晒出的证据,是无法支撑她的说法的。

我觉得,要么她可以继续在网上晒证据,试图说服网友,在网上让自己的证据形成一套闭环,这样自然能逼得警方不得不回应。

要么就像长宁警方在通报说的那样,如果有新证据,可以提供给警方。如果不服警方决定,可以去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如果这些都不相信,还可以找中央纪委去投诉,网站如下:


而我作为围观群众,还是那句话:

你呼吁关注,可以,确实不能让“弱者”寒了心。

所以我昨天第一时间就转发了她的求助微博,@了警方。


你说要警方介入调查要报警,支持,举双手双脚支持。

但如果你要引导舆论,要我帮你一起直接去网暴别人,我不干。

也希望“正义感爆棚”的网友们,如果真的是有正义感的话,不要去干。

舆论监督舆论监督,舆论正确的用法是“监督”,而不是微博审判和微博定罪不是吗?

另外,微博刚刚还出了条提示,说无法证明这个微博账号,背后的就是涉事方本人:




更是让事情扑朔迷离起来。


6,最后。

最后,不针对这起案件,说个感慨吧。

这些年,我们都在强调不能要求完美受害人,这话依然是对的。

只是现在我觉得“完美受害人”这个词,在某些平台上已经被大大滥用了,滥用到那些自称受害者的人,已经无法经受任何一点质疑了。

只要你质疑,就是和犯罪分子共情,就是要求完美受害人,就十恶不赦,应该被打倒。无限制地偏向自称受害者的人,其实也是一种矫枉过正,甚至不一定就比那些往受害人身上泼脏水的人高尚。

我觉得受害者并不一定要完美,但受害者应该做到在案件本身上尽量诚实。


真相如何,除了当事人谁都不清楚。我们能做的,只有尽可能真实、诚实地通报每一个事实,然后试图从那些事实中找到一些细微线索,直到拧成一股通向真相的绳索。


在这个意义上,谁掌握更多信息,谁就更有发言权,这也是我为什么更相信警方的原因。


无理由相信所谓“受害者”说的一切话,只会让所有人都自称受害者,都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而已。

真要到那时候,就看大家比惨和写作文吧。反而利好微博上这些写手、编剧、营销号了。也无怪乎这些大号一个个都希望变成那样一个社会了。

真到那时候,谁又能分清谁是受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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