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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女性该不该生孩子?

2017-01-03 Meagan 利维坦


利维坦按:优生学或许是对科学的某种滥用,当然,被彻底污名化还是和纳粹利用优生学进行的犹太人屠杀了。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老师当年提出这个概念的时候,估计也没想到会被纳粹利用到屠杀上……由于“政治正确”,目前学界基本都将优生学视为伪科学或非科学,看看今天文章中的道德滥用(诸如低能、淫乱的标准),更让人触目惊心。


不过话说回来,优生学是否真的是伪科学或非科学?学界的争论一直没断过。基于生殖竞争的角度,平等是一种理想,而不平等是一种事实。未来,生命伦理学的出路何在呢?



文/Meagan Day

译/Xaviera

校对/郭斯塔

原文/timeline.com/supreme-court-forced-sterilization-763f8bfefe48#.g2dx4vt7t 



凯丽·巴克(左)和她的母亲艾玛,1924年


“三代低能这一点已经足够充分了,”1927年,最高法院在巴克与贝尔案(Buck v. Bell)的最终判决中宣布道,“与其等着给已经退化的后代判刑,或者放任他们因为自己无能而忍饥挨饿,反倒这样做对大家都好,社会能防止这些明显无法融入的人的后代陷入同样的命运。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美国诗人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之子,著名法学家,最高法院大法官 )所说的这番话——使得绝育在美国完全合法化。


这例案子发生在优生学(eugenics)这门伪科学大行其道之时,其坚持认为,人之所以会做出罪恶行为和愚蠢之事,都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好的基因。


这个不幸的原告便是18岁的凯丽·巴克( Carrie Buck),她住在弗吉尼亚精神病院里。入院的时候,巴克被确诊为“低能”(feeble-minded)。在她刚生下一个小孩后,弗吉尼亚州政府宣称她的母亲同样也是低能人(因此被称为“三代低能”)。


1921年的某篇社论将优生学描绘成了一棵枝叶繁茂、涉及各行各业的大树。


如今,将一个人划入“低能”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安德里亚·丹霍德( Andrea Denhoed)在《纽约客》中这样描述道,“宽泛地讲,低能通常是通过智力缺陷测试来进行诊断,此外还会参考例如道德退化、性欲高亢等症状的有无,还有一些一般只有行为出格的穷人(特别是贫穷女性)才会带有的特征。”


弗吉尼亚州的负责人哈利·布鲁因尼斯(Harry Bruinius)在《记巴克家族的女人》中称,低能本质上并不意味着智力迟钝,它更像“会做出伤风败俗的行为,出卖灵魂,虚伪,患有性病”——比起临床上的区别,更像是道德上的区别。在布鲁因尼斯《更好的世界:强制绝育与美国对种族纯洁追求的秘史》一书中,他将凯丽描写为“一个正常的女孩,只是有些无礼、单纯,甚至还有些迟缓”。然而,优生学提倡者认为她明显带有“有缺陷的遗传物质”,并认为她将会威胁美国国家范围内的基因纯净性。


第一部出于优生目的而允许绝育的州法律于1907年在印第安纳州通过,但在1921年被废除。因此,这项立法的领头支持者哈利·H·劳克林(Harry H. Laughlin)为弗吉尼亚州拟定了更加严格和简明的立法。该法律于1924年通过,凯丽·巴克成为首位被法律要求绝育的人。劳克林从未见过巴克,但他站在弗吉尼亚法庭上,称巴克为“有可能生出缺陷后代的家长”,她的家庭则属于“无能,无知,反社会的南方白人中没有价值的阶级”。


三年后,该案件由最高法院进行审判,最终以8比1赞成凯丽·巴克绝育的投票结束。该决定为其他州对人们实行药物绝育法律奠定了基础,用法院的话说,这些人“损害了国力”,立法是为了“防止我们的后代陷入无能的泥沼”。


哈利·H·劳克林,美国优生绝育拥护者的带头人


很多州都随之通过了该立法,劳克林作为领导者,发表了有关缺陷优生学的研究,并帮助起草立法。在国外,劳克林的激进主义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他与德国的优生学家取得联系,并称赞了他们致力于“所有政治的中心任务就是种族优生”的想法。纳粹党人也对他的赞美予以了积极的回应。第三德意志帝国授予了劳克林海德堡大学的名誉学位。


在纽伦堡审判中,纳粹医生还直接引用了这一绝育法案 49 31174 49 15263 0 0 1955 0 0:00:15 0:00:07 0:00:08 2972为自己进行辩护。


最后这里还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在美国,三种重叠的群体不成比例地遭到迫害:女性、有色人种和穷人。优生学家倾向于认为,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基因退化的证据。由于女性的道德受到更加严格地监督,性欲遭受管控,因此她们更加容易被强制绝育。“优生学家对男性和女性的绝育有不同的理由,”丽贝卡·M·古晋(Rebecca M. Kluchin)在《人神共愤的美国绝育与生育权,1950–1980》中写道,“他们将女性绝育以控制其性欲;将男性绝育以惩罚其犯罪行为。”直到1961年,超过6万人依照法律要求绝育——其中61%为女性。在一些州,这样的法律只适用于年轻女性。


被强制绝育的伊莱恩·里迪克(左)


其次,优生学家认为有纯正北欧和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拥有最佳的基因。有色人种则已经是平均标准以下的基因,因此当他们有犯罪行为、未婚先孕或是在智商测试中表现不佳,便非常有可能被强制绝育。伊莱恩·里迪克(Elaine Riddick)就是一个例子,她是一位13岁的黑人女孩,被邻居强奸后怀孕。“我只记得去了医院以后,他们把我关进一个房间里,”她回想道,“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肚子上被缠满了绷带”。直到多年以后,当她和丈夫不能怀上孩子时,才知道当时被做了绝育手术。她还在州政府的记录中发现,自己竟然被标上了“淫乱”和“低能”。


多洛雷丝·马德里加尔(左)是1978年一宗案件的主要原告,其状告洛杉矶USC医疗中心对美籍墨西哥女性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实行的强制性绝育。


最终,对于优生学家来说,贫穷本身就是不合格与基因缺陷的象征。贫穷的白人和贫穷的有色人种同样都是优生绝育的首要目标。绝育法在工业化觉醒时期的实施绝非巧合。下层阶级在社会中愈发频繁的流动使上层和中层阶级的美国白人大为惊恐,对于这些穷人带来的问题,大多数人并未从经济角度分析解决思路,而是选择了支持优生的论点,穷人的增长应该归咎于贫民和罪犯。矛头直指贫穷的南方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遭受了绝育,也就是后来众所周知的‘密西西比切除术’”,丹霍德这样记录道。1942年在最高法院进行审判的斯金纳与俄克拉荷马州的一案甚至将白领罪犯从绝育惩罚中剔除,并改写法律以将其明确地针对穷人。


巴克与贝尔一案从未被正式推翻。但是在1978年,一位被强制绝育的受害者在最高法院状告俄克拉荷马州,并打赢了官司。该判决起因于斯金纳与俄克拉荷马州一案造成的法律障碍,此事有力地制止了大规模的强制绝育。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场胜利来得太晚了。50年来,由优生学驱动的政策已经剥夺了成千上万美国公民的权利。


他们中的很多人仍然健在,其中包括许多在19世纪70年代遭受强制绝育的印第安妇女,她们中的一位妇女曾在一次酒瘾发作后,被医生做了全子宫摘除,并许诺她以后只需要做“子宫移植手术”便能怀孕。多年之后,她再次来到医院准备做移植手术,被告知这种手术根本不存在。她含泪离开了医院。



“利维坦”(微信号liweitan2014),神经基础研究、脑科学、哲学……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反清新,反心灵鸡汤,反一般二逼文艺,反基础,反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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