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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怒斥媒体:“标题党”跟随《纽约时报》不实报道的表现让我惊讶

2017-06-20 财经


近期,中国上市公司福耀玻璃老总曹德旺在美国建厂一事,再次引起了公众关注。曹德旺上一次成为舆论焦点的时候,是他谈到了美国的低税收优势,从而在国内引起了一轮关于企业税负问题的争论。上一次舆论是比较支持曹德旺的,但这一次似乎形势倒了过来,据说他赴美开厂遭遇了一系列的“水土不服”,甚至有说法是他“踩了坑”,“倒霉”了。




据报道,曹德旺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兴建的玻璃厂,被联邦职业安全与卫生署(OSHA)处以“违规操作”罚款,并迎面撞上了美国“强大”的工会,遭遇了工作条件与种族歧视方面的繁多的投诉。在一些人看来,这是一系列的“麻烦”。有的人的弦外之音是,假如他没有出去投资的话,可能在国内就不会碰到这种“麻烦”,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但这也许过于武断。其实,从一个企业的例子,不足以对中美两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全面的比较,我们还需要对问题进行具体的分解和辨析。



事实上,企业选择投资目的地肯定是会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无论是税收,还是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都只是一个方面,而不可能是全部。尤其是在海外投资的企业,肯定会因环境、文化的不同而遇到一定的适应问题,经历一定的“文化冲击”,不能因为有问题出现,就轻易判定这种尝试是失败的,或者是不值得的。企业去别的地方投资,也可能遭遇别的问题。曹德旺在美国的投资,除了税收因素之外,很可能也考虑到了美国先进的技术,上下游市场在地理上的接近,以及相关产业的集群效应等等。此外,美国在创新方面的优势,金融制度的成熟性和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可能也是考虑的因素。这一投资的合理性,必须权衡所有利弊进行综合的判断。


和吸引外资一样,中国企业“走出去”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这意味着可以试错,可以付出学费,而曹德旺的企业也可能是在付出它的学费。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肯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要尊重当地监管机构,尊重当地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同时也要逐渐适应当地的文化。当然这也需要一个过程,不能因初期的挫折就断定是失败的。“吃一堑长一智”,经历久了,未来可能和当地的监管机构、劳工之间有更好的磨合。


曾几何时,中国非常重视学习国外的技术和先进经验,包括管理经验和企业治理经验,目前中国的实力不断提升,从技术到制度,在很多方面同西方的差距都在逐渐缩小,但这种谦虚的精神还是需要保留的。我们不能把国外的生产安全、环保、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较高的标准一棍子打死,认为都对企业经营不利。有的标准可能过于繁琐了,但有的标准可能是必需的,都需要具体分析。


有人说曹德旺在美国投资设厂,帮助美国解决就业问题,为什么还会遭遇工人的投诉。其实,企业和员工各有各的利益,问题只在于如何合理地博弈。企业创造了就业机会,但一码归一码,也不能强求对方“感恩”。如果员工根据美国法律法规提起了诉讼,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也不能认为这就是员工给企业“找茬”,因为追求安全的生产环境,得到企业的尊重,本来也是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


即使曹德旺的企业真的在美国遇到了更高的成本,那它依然享有“用脚投票”的权利。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发达国家在传统制造业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渐减弱,但在高端工业、高科技、服务业等方面仍然占据先机,具有对外来投资的强有力的吸引力,依然在吸引资金涌入。在全球市场开放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为什么选择去那里,仍然有背后的理由,和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此外还需看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状况,通过严格的环境监管让企业把其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纳入成本考虑之中,改善劳动者权益,这些都是中国企业需要面对的挑战。如果美国那边的环境迫使中国企业在这些方面做出调整,那也是一件好事。如果说美国存在着员工更“好诉”的文化的话,中国企业在此过程中得到磨练,不正能给未来更好地走向海外积累经验吗?面对新的现实,我们只能迎难而上,而不是逃避。


我们不能轻易地把严格的生产法规、高安全要求、工会等都视为“累赘”。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国也正在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中国国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借鉴西方的经验。中国未来的发展也不能只靠相对成本低廉的劳动力,让劳动者享有更大的发言权,实现劳资双方的共赢,也是中国需要走的道路。


应该说,对于曹德旺的投资的具体情况和美国的营商环境、监管环境等,我们还需要更多地了解,不宜轻易下判断。这些中企在美国的经历引起国内关注,也有助于我们积累对于美国市场的知识,并对本国的制度进行相关思考。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看到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才是正在成为大国的中国应有的做法。




外媒报道称中资工厂在美遭遇文化冲突 


《纽约时报》最近以《中资工厂在俄亥俄州遭遇文化冲突》(Culture Clash at a Chinese-Owned Plant in Ohio)为题,报道称曹德旺的福耀玻璃在美国因劳资关系、工作安全条件、带薪休假等问题遭遇水土不服。

福耀玻璃美国工厂

外媒报道 具体提到这些问题:


→工厂前副总经理戴维·伯罗斯发起诉讼,说自己因为不是中国人而被“炒鱿鱼”,但回避了自己的绩效表现。


→ 员工丽莎-康诺利抱怨说,如果没有足够早地提前申请带薪假,福耀就会以旷工为由对工人进行纪律处分。


→名叫詹姆斯-马丁的前雇员表示,公司让他暴露在刺鼻的化学物质中,令他的双臂起疱,肺活量变小...


→2016年11月,美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卫生署(OSHA)对福耀的一些违规行为处以逾22.5万美元的罚款,比如缺乏完善的锁定防护机制,以确保工人修理或保养设备时机器电源是关闭的。


→美国“汽车产业工人联合会”(UAW)发起工会运动,从今年起,UAW工会在征集员工签名,支持福耀厂内建立工会。根据规定,一旦有30%工人建议建立工会,美国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就会介入,监督工会选举的公平公正。一旦选举中有超过50%的工人同意建立工会,UAW将正式获得福耀工人群体的代表权。UAW称,目前已经有6.6%的工人同意。


福耀玻璃回应:


→回应解雇员工:福耀玻璃创始人,董事长曹德旺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解雇副总经理是因为“他不尽职,浪费我的钱”。福耀玻璃官方则宣称:“这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回应联邦职业安全与卫生署的罚款:福耀在今年3月与其达成和解协议,投资约700万美元改善工厂的安全相关问题,罚金降至10万美元。


→回应工会运动:福耀的公共关系总监科什纳表示,去年年底,工厂的确出现过动荡因素。不过,工厂的气氛已极大改善,不久前,每位生产线上的员工提高2美元/小时的工资,即使有6%的人签名请愿,但至少剩下94%的工人对于在福耀工作感到满意。



曹德旺:我并不反对工会,福耀在美国不会被“吓倒” 


对在美国经营的企业家来说,面对工会这是家常便饭。我在美国投资20年知道怎么应对。福耀在美国的公司中,有一家就有工会,我们跟工会的关系处理得很融洽。



福耀其他公司中,有少数工会积极分子进入我们工厂的员工队伍中,他们没有闹什么事,就是悄悄发传单,我们一发现就与他们进行了交涉,并且告诉他们福耀在对待建立工会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福耀在美国新成立的公司,我们都会直接跟员工商量和讨论管理的问题。

其实福耀现在遭遇的这个事情也在意料之中。我们在美国的公司普遍经营得很好,今年能实现盈利。美国当地时间18日晚上,俄亥俄州招商局的官员联系我们,需要我们提供数据。他们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告诉记者,“一些关于福耀的报道是不真实的”。我们已经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们。所以,这说明州政府在这个事情上是支持福耀的。他们希望能把这个事情的真相搞清楚。如果这件事不明不白,对俄亥俄州也是一种污蔑。
    


另外,中国国内一些媒体的“标题党”表现,让我实在是惊讶了,也接受不了。作为一个几十年来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企业家,我为国家做了多少贡献,应该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很多数据都是白纸黑字摆在那里的。而福耀作为一家中国企业,到美国发展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打造中国的品牌影响。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中国国内媒体的严肃报道和分析,而不是夸大其词和编造谣言。靠谣言来吸引眼球并赚钱,不但卑鄙,而且也太可怜了。


比如,“曹德旺美国公司员工上街游行”,这个是中国一些标题党媒体在胡说八道。虽然这个事情是《纽约时报》挑的头,但中国国内的“标题党”却在利用机会大造舆论。他们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把一些中国企业家吓回去,二是想影响股市。

福耀几天来的股票价格并没有受到这一新闻炒作的影响。如果是一家小公司,经过如此折腾,可能损失不小。从最初办厂到现在,我一直是很规矩的企业家,如果真的在美国遇到什么问题,我们的公司会马上发出正式公告。


有媒体说,有员工或工人要起诉福耀,但是这个员工是被福耀开除在先的。他起诉我什么?根据美国的法律,如果起诉的理由不充分,会通过律师让你撤回。《纽约时报》报道中涉及的一些事情其实是在海外投资经常遇到的情况,就算被开除的员工起诉福耀,如果福耀输了的话,也只是一个劳资纠纷,因为我们购买了正规保险,保险公司将会进行赔偿。



关于这次事件,保险公司也问过我们的态度,是跟这样的员工和解,还是不跟他和解。我们认为,开除他是因为他职业操守出了问题,我们并不怕他走法律途径起诉,作为一家公司,我们有我们的用人标准。

而且,福耀集团在美国投资额是10亿美元,他起诉赔偿的金额加上律师费,大约几十万美元。所以,就算他告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也不会影响福耀在美国的投资。而且,一旦他起诉,我认为我们的理由非常充分,我们会奉陪到底。如果他不起诉,我们都会考虑起诉。这个人虽然已被开除,但也必须把事情搞清楚,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不讲诚信。




对“曹德旺们”在美国的烦恼,不必幸灾乐祸


对曹德旺们在美国烦恼的关注焦点,不应该是对福耀当下面临困境幸灾乐祸,而是既要思考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总结经验教训来帮助企业;同时又要着力改善企业在国内经营的环境,使得企业至少不至于单单由于税费等成本原因“被迫出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处理好劳资关系是企业出海必修课。一方面中国企业要谋求更好地与劳方、与当地社区等各方面进行沟通,寻求被理解,努力消除文化沟通中的误区和随之而来的有色眼镜。另一方面,中企在处理各种问题过程中按规范做事,妥善解决劳工、环保等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能力,使得经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走出去”对中国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海外市场企业可能会遭遇来自经营理念、文化差异等种种“水土不服”,企业也会暴露出难以把握商业规则、对可能遭遇的困难估计不足、资金管理能力有限、创新与人才瓶颈等多重短板。但这并不能阻碍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一贯是中国企业的优良传统。企业在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转型升级、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同时,也为提升中国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从对外投资大国到投资强国的跨越、推动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深度融合、最终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总结前面几十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在执层面上企业可以在进入目标国市场前先做好可行性研究与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投融资环境,在决定投资后更要注重财务管理,降低税务和汇兑风险,同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塑造企业健康形象,加强交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好公共关系。此外企业还需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制定清晰的海外发展战略,积极建立国际产业价值链。通过在这些方面发力,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领高点。

最后,对于跨国投资来说风物长宜放眼量。并不能根据一时的困难就判定福耀在美国的投资失败了,更不能幸灾乐祸,觉得曹德旺活该,这种心态不利于提升中国自身竞争力。曹德旺虽然在美国碰到麻烦,但其在国内提出的一些企业经营负担过重的问题确实存在,不必回避。进一步改善国内的经商环境,通过减税降费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在近几个月来私营部门投资疲软的情况下,为企业减负才能激发经济活力。

下一步政府要在降低要素成本等方面上加大工作力度,帮助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在产业规划方面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扶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国内经营环境好了,会让企业在“主动出海”时更有底气和竞争力。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作者:王亚宏、环球时报(ID:hqsbwx)、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刘波。本文不代表《财经》立场。


监制  |  李勇    责编  |  张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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