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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发文,三十城重点打击,中央打响反炒房保卫战!

财经 2018-07-26



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出重拳,全国30个城市的炒房团和“黑中介”将受到重点打击!


近期,地产调控消息密集出台:7部委联手严查30城地产乱象,控制房地产市场债券规模收缩银根,限制企业购房等一系列政策接连推出。

 

各大官媒也轮流发声攻击房价:

人民日报旗下公众号侠客岛称“去库存目标已实现,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手段自然没有保留的必要”。

湖南日报连发四头条炮轰长沙房价,6月22日的《湖南日报》的评论中,甚至把长沙房价炒作问题比作新中国成立之初,不法资本家囤积居奇,挑战人民政府的反革命事件,措词空前严厉:“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些不法资本家试图通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挑战新生的人民政权,人民政府通过调集米棉等重要民生物资,集中供应市场,一举打掉了他们的幻想。”

 

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货币化棚改功不可没

 

三四线城市房价近年来的飙升,与2015年起开始推行的货币化棚改政策密不可分。

 

2015年,全国商品房去库存运动开启:一二线城市采用制造地王,涨价去库存的方法就可以解决。但是三四线城市货币太少,盘子太大,刚需收入太低,拉升起来特别费劲。

 

货币化棚改政策应运而生,这是个专门为了去库存而设计的制度,对所有城市都有效,但是对三四线城市,效果特别显著。

 

以湖南省为例,衡阳城区的住宅去化周期只有5.5个月,株洲茶陵县仅1.4个月,也就是说茶陵县再过1.4个月就没房子卖了,届时供需会彻底失衡。从供需决定价格的市场经济里来说,这个小县城的房子比长沙还要走俏,房价一飞冲天是市场的必然现象。

 

在2015年初,去库存压力最大的区域就是三四线城市,很多城市的房子库存数量已经达到了让人绝望的地步。去库存给经济减负是一个艰巨到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然而在短短3年之后,三四线城市的房子库存居然已经开始告急?这其中,货币化棚改居功至伟,人为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

 

这个奇迹是如何制造的?以湖南某三线城市数据为例,2017年准备拆迁3.04万户,累计动迁15万人。货币化棚改让这些人离开了自己的老房子,开始冲进市场买新房子。对于一个三线城市,15万人意味着一个天文数字,人为制造出了海量的需求,把这个小城市的房价从三四千元,一路给推升到了超万元,整个城市的房子被一扫而空。

 

国家推动货币化棚改的目的是为了给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如今这些三四线城市的库存已经降低到只剩几个月的严重不足警戒区域。冷却房价,让库存回到健康区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七部委联合发文,重点打击四个方面

 

房价的飞涨吸引了一批梦想“一夜暴富”的炒房者,导致房地产市场乱象频出:

中介机构发布二手房虚假价格信息,哄抬二手房市场价格,引起买房恐慌和卖方疯狂;

造假骗取购房资格,利用有购房资格而无购房意愿的人占据房源,严重扰乱市场交易;

与开发商里应外合、暗中勾结,以收取高额“茶水费”的形式提供“内部房源”。

 

这些现象,成为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

 

6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3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湖南:购房4年后方可交易

 

这一轮治理中,湖南省率先开展行动。

 

6月25号,湖南长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是长沙去年连续三次发布楼市调控政策之后的再次升级,被称为湖南“最严调控令”。


新规定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打击炒房等多个方面对楼市进行了全面调控。

 

在堵塞炒房漏洞方面,规定新增: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由原来的满3年延长至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在购房资格方面,新规规定: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长沙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

 

在打击捂盘惜售方面,长沙市规定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另外,长沙市还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为了打击中介机构捆绑销售、哄抬房价等种种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市住建委、发改委、工商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限购区内3000多家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检查,目前,有上千家问题中介门店被责令关门停业整顿。

 

重庆:取消已执行8年的购房补贴

 

7月2日下午,重庆市财政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购买商品房税收优惠、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等5项政策作出调整。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按就低原则选择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政策。

 

四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五是自2018年8月1日起,不再执行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对2018年8月1日前已满一个补助年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产权人,可在补助年度到期后3个月内进行申报办理;对2018年8月1日前未满一个补助年度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进行申报,按补助年度内购房按揭贷款已支付月份据实办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到2018年10月30日进行申报办理,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该《通知》在7月2日中午即开始在网上流传,当日下午5时许,重庆市财政局官网正式发布了该《通知》。

 

《通知》中提到政策中的第一条(企业所得税上调)和第二条(土地增值税上调),其目的均为增加供应,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快将房源推向市场,保证当地楼市供需关系平衡。而第三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调整)和第四点(以住房套数认定税收优惠)则对炒房客起到了威慑——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成本。

 

《通知》中提到的重庆市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将由之前的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提前到今年8月1日停止执行,对购房者意义较大,尤其受到关注。

 

2010年9月,重庆市财政局推出首套房按揭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据中国证券报此前报道,“购买首套房补贴”政策,其实是重庆落实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其中一部分。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房地产市场要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首套)有补贴,高端多缴税”的多层次调节体制。据重庆日报报道,该政策随后在2016年6月宣布进行调整,将原本的2017年12月31日到期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那么,该政策的退出是否会对重庆的刚需购房者产生影响呢?“其实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都是带有投资目的的购房者,所以这种政策取消是一个正常的事件。”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但该政策的退出实际影响并不大,间接的心理影响可能会更大,因为体现了从严从紧约束型的政策取向。”

 

西安、长沙、杭州宣布暂停企业购房


6月24日至26日,西安、长沙、杭州相继出台暂停企业(企事业)单位购房的政策,引发业内外关注。


此前,企业可以直接获得购房资格,并且没有限售期,企业买卖房屋存在较大利润空间。企业在出售房屋时,还可以通过股权变更或连同公司一起转让等方式交易房屋,以规避多种税费。


率先出台限制企业购房政策的是西安。6月24日,西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限购区域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禁止企业买房。西安市房管局负责人解释称,这是为了“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6月25日,长沙出台政策,其中提到:“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6月2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政策,宣布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事实上,以企业名义买房的情况,不仅存在于西安、长沙、杭州,部分地方此前也出台过一些针对性措施。以北京为例,2017年3月,北京住建委等部门就联合出台政策,要求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此次,三城直接“暂停”企业购房资格,显现出了更大的政策调控力度和更强的打击炒房决心。


有分析指出,限制企业购房的政策可能会向其他城市蔓延,以炒房为目的的企业购房行为将被抑制。


来源: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央视财经、紫竹张先生等,本文不代表《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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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李勇    责编  |  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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