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上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提高
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根据年龄每人每月可领取扶助金660-760元;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根据年龄每人每月可领取扶助金820-920元。
具体规定和解读详戳下文↓
(一)49-59岁,每人每月820元。(二)60-69岁,每人每月870元。(三)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920元。
注意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
凡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按本通知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于: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上海发布
图 |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
更多生活服务,下载随申办APP来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