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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知多少?

市民云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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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参考往年,2020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约为11月中旬起至12月25日。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

知多少‍



什么人员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有何条件?

答: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①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②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③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④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⑤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⑥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⑦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

① 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② 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③ 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④   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


3、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其他人员:

①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②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③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④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


注!以下对象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医保、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以及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沪军人的配偶及其子女(尚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持有《B类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除外)、异地安置回沪定居,享受当地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老干部。

已参加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资料来源:http://ybj.sh.gov.cn/bmwd/jb/01/201009/t20100929_1121285.shtml‍



问:

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后,可以享受门诊、住院医疗待遇。

(1)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

①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②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


(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①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

  ②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资料来源:http://ybj.sh.gov.cn/bmwd/jb/201811/t20181123_1292123.shtml‍‍



问:

到哪里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答:

①已享受职工老年遗属、高龄老人、重残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用办理登记手续。

②在校中小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③城镇居民凭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或者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仍通过街道(镇、村)集中征缴的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问:

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等待《关于2020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预计发布时间11月中下旬‍


问:

是否有手机APP可缴费?哪些人可通过APP缴费?

答:

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居保缴费的人员包括:

1、2019年通过街镇申报参保或通过手机APP直接缴费,且居保帐户正常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本市户籍人员,200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⑵本市城镇户籍,1949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或者1951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已在街镇完成2020年参保登记且通过审核的人员


可直接缴费的APP有:上海人社APP;随申办市民云APP;



网上缴费收据打印:

成功缴费的3个工作日后,缴费用户可凭身份证,及缴费条形码信息至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居保网上缴费单据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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