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17年度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中国海事 编辑:中国海事
根据《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9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要求,决定举行2017年度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方式
★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陆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考务系统实施网上报名。链接如下:
★提醒
为避免错失参考机会,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早提交报名材料。
考试科目、范围及方式
01
考试科目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A、B、C、D级别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意:A级《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试卷中有英文作答试题。
02
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见《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17版)》。下载地址: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考务系统,链接:
请广大考生关注:因船舶检验技术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变更,本年度对原有《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13版)》进行了修订,A、B、C、D级别考试范围和知识点层次均发生较大调整。其中,调整后D级科目2考核重点为检验发证活动,科目3考核重点为检验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17版)》。
03
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根据《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暂行规程》规定,除实施纸面考试的D级省市外,其他省市均采用计算机考试。
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
报名条件
1工学类、理学类专业(1)A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船舶设计,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检测,海事管理,渔政渔港船检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电气管理,消防检测,无损探测,测厚;下同)满3年。
(2)B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④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3)C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4)D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2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获得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报考人员,只可申请参加B级、C级或D级考试,且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相关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考条件
在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船舶检验机构工作,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已经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免试《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2个科目。
1取得交通部颁发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证书》的,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从事本级别船舶检验相关工作满4年。
2未取得前款规定证书,但满足下列相应级别条件之一的:A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l0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3)被外国驻华船舶检验机构聘为该机构验船师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5年。
B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C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或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4年。
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人6个月内的2寸免冠护照证件照(电子版),背景颜色统一为白色;其他颜色或经翻拍、采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500K以内。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含第二代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三)本人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且证明文件上应由出具单位盖章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工作年限按照截至2017年7月31日计算(船员证书、服务簿、劳工合同、退工单或社保证明等资料也可作为工作经历证明文件一并上传)。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10月28日 | 上午09:00—11:30 | 科目1 :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 |
下午14:30—17:00 | 科目2 :船舶检验专业实务 | |
10月29日 | 上午09:00—11:30 | 科目3 :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 |
下午14:30—18:00 | 科目4 :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 |
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前一周准考证打印为准。
考试资格确认、缴费及选考场时间
01
考试资格确认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应及时上网查询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如需更换或补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审查意见准备完整、合规的材料,并一次性提交,避免因提交不及时或材料反复补充导致报名失败。
02
缴费及选考场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31日。详细情况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可登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网站选择考场并直接支付考试规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最终确认。如需报销凭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网站要求正确填写单位名称、长期有效的地址、邮编及收信人姓名,不填写或填写错误的,将不再邮寄报销凭证。
报考费用标准:初考345元/人/期,补考170元/人/期。网上交费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缴费网站联系,务必不要重复交费。报考人员一旦确定参加考试并完成网上缴后,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收到邮件确认后,应在考前一周内从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其他注意事项
(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将在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网站上发布。同时,各直属海事局将举行考前机考模拟练习,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方式。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考生如需复核考试成绩,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报名地的直属海事局提出申请,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暂行规程》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三)如在考生资格审查期间,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工作资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确认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资格考试。
(四)为方便考生参考,考场考位选择不再与IP地址绑定。考场开放顺序:同一考区内,同一城市考场按照先后顺序开放,不同城市考场同时开放。个别考场安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时调整。
(五)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或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务政策及报名相关事宜可向考场所在地的直属海事局咨询。考务组织工作可向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咨询,联系人:姬鸾,咨询电话:010-64955156。
Tips
友情提示: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属于私自组织行为。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