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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爆燃油轮:发现1具遗体,船员名单+海员照片披露

2018-01-09 信德海事


(交通运输部9日中午发布的图片)


1月6日20时许,巴拿马籍油船“桑吉”轮与香港籍散货船“长峰水晶”轮在长江口以东约160海里处发生碰撞,导致“桑吉”轮全船失火。


早前报道,

【突发】13万吨超级油船 东海海域碰撞起火

16万吨级油轮碰撞全船爆燃第一现场视频。有爆炸危险,10海里半径避航!


搜救持续,范围扩大


根据交通运输部今天(9日)中午发布的最新消息显示,交通运输部继续全力组织开展搜救工作。截至今天中午,现场指挥船“海巡01”轮组织13艘搜救船舶以“桑吉”轮为搜寻基点,继续在900平方海里范围内开展搜寻


为进一步加大搜救力度,交通运输部已经协调“海巡11”轮备航驶往事发地点。


当事船“长峰水晶”轮预计将靠安全靠舟山进行调查


碰撞中的另一艘散货船,“长峰水晶”轮已于8日上午恢复航行,在“东海救118”轮的护航下驶往舟山,预计9日晚上靠泊,海事部门将开展事故调查。


已打捞出一具遗体


8日上午,“东海救117”轮在事发水域发现并打捞起1具身着浸水保温服的落水人员遗体,初步判断为“桑吉”轮遇险船员,9日上午10时30分,遗体已移交给民政部门。


天气情况较差


另据交通运输透露,目前,事发水域海况较差,阴有雨,西北风7-8级,阵风9级,浪高4米对“桑吉”轮的火势监测和遇险人员的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较为恶劣的天气情况下,根据目前获得的消息显示,该油轮有破舱(位置以及破损情况目前不清楚),加上燃烧几十个小时之后该船的局部结构强度受损情况也不得而知之,船舶已无动力,船舶已经燃烧掉部分货物,在大风浪的作用下,信德海事网祈祷,希望不会有更为可怕的后续情况的产生。

中央气象台今天发布的海洋天气预报,9日14时至10日14时,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7~8级、阵风9~10级的西北风,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南海东北部和中部海域、南海西南部海域将有7~8级、阵风9~10级的东北风,东海南部海域、南海西北部海域、北部湾将有6~7级、阵风8级的东北风,南海东南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东北风(图1)。


图1 近海海区6级以上大风预报(9日14时至10日14时)


这样的天气情况对于海上搜救不算是好消息。


仍在燃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530acw9cx&width=500&height=375&auto=0


此外,交通运输部表示,“桑吉”轮仍在燃烧。但是根据央视独家视频(本段上方)以及交通运输部今天中午发布的图片(本文头图)来看,燃烧已经有所减缓。


SANCHI轮船员名单以及部分海员照片:


以下为伊朗方面为信德海事网提供的SANCHI轮船员名单以及部分海员照片,希望对搜救后续有所帮助。



愿这些伊朗帅哥同行安然无恙。




油轮MT“SANCHI”与散货船MV“CF CRYSTAL”碰撞事故相关问题分析

 

作者:李晓曦(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微信:panning0455

E-mail: xiaoxi0455@163.com

 

近日,油轮MV“SANCHI”与散货船MV“CF CRYSTAL”东海水域发生碰撞的消息刷爆了航运和海上保险界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这是一起典型的船舶碰撞事故,但由于其中一方为油轮,产生的问题将会更复杂和冗长。鉴于目前本案的事实情况并不明了,笔者在此仅就该案可能引发的相关问题做如下初步探讨和分析。

 

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困难的救援工作


据网上消息反馈,油轮MV“SANCHI”装载约13.6万的吨凝析油。经查询相关资料,凝析油具有极易燃、易爆属性,且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性。虽然凝析油相对原油可能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较小,但其燃烧和爆炸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气体足以对海洋和大气带来严重破坏,进而给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同时,这些属性会给救援带来极大的困难。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面临极大的风险,随时可能遭受各种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伤害。同时由于易燃、易爆的属性,救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油轮MV“SANCHI”上的船员尚处于失联状态。


事故双方都可能面临巨额的环境污染索赔。根据航运实务的一般做法,远洋航行的船舶都会加入IG成员的互保协会,且船舶污染责任一般是无责任限额限制的。故此,MV“SANCHI”保赔保险人可能面临巨额索赔的可能。


 

二、保险索赔领域问题分析


两轮碰撞时均载货,故此本碰撞事故涉及大概如下几方保险人,MV“SANCHI船壳保险人、保赔保险人、船载货物保险人;MV“CF CRYSTAL”船壳保险人、保赔保险人、船载货物保险人。鉴于航运实务的惯常做法,发生海上事故后,最终买单方主要为保险人。我们可以预见,本次碰撞事故后,事涉保险人会悉数出场,协同处理本次事故。


1. 货物相关的索赔


事涉两方保险人,尤其是油轮货物保险人,货物损失巨大,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尤其复杂。


1)作为货物保险人,需要第一时间介入整个事故处理。做好保全工作,争取早日取得协会的担保,为后续或追偿前置做准备。船舶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基本各类货运险条款均为承保范围。


2)尽早做好海事赔偿责任险的初步估算工作。如此巨大的船舶碰撞事故,双方船舶必然会考虑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问题。保险人能否追偿成功,一部分也取决于责任险金额的大小。


3)要求被保险人将货物流转过程的所有单证保存齐全,以备查用。

 

2. 船壳相关索赔


两轮船壳保险人,都需要面临本船船壳损失和碰撞责任的承担。及早安排救助介入,减小损失的继续扩大,同时做好维修船厂的安排工作。这种超大型货船的日租金是以万美金来计算的,争取尽早维修,通过船级社检验,减少间接损失的扩大。

 

3. 保陪责任相关索赔


保赔险保险人相对货运险和船壳险,需要面对更多更复杂的索赔。除了上述已经论述的污染责任,还有船员责任、货物责任、甚至罚款和有关法律费用等等索赔。


在船舶碰撞这种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保赔险保险人的责任是最为重大的。需要面对碰撞引发的大量复杂海事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碰撞法律关系、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海难救助法律关系、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关系等等。对保陪保险人的法律处理能力和航运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


考虑到,大多数的航运事故,最终的买单人为保险人。上述保险人均需要尽早介入案件处理,尽早取得案件所涉各类资料和文件,尽早采取保全等法律手段,固化证据资料,减少损失的继续扩大。



三、船东和货主的应对措施


上述内容已涵盖了案件处理的大部分注意事项。船东和货主主要工作是要配合好前述保险人,做好证据资料的准备和搜集。


船东作为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必须全力配合己方保险人调查清楚案件全部经过、搞清案件全部事实,准备完备齐全的案件的资料。且要应对好各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调查。建议在及早聘请专业海事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货主虽然不是事故发生的当事人,但因与己方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与对方承运人存在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故此,也卷入了整个碰撞事故的漩涡。保存好所有贸易合同、运输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是损失可以得到赔偿的基础保障。配合货物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得到赔偿的进一步保障。货主必须与货物保险人保持紧密的联系,为案件处理提供高效和通畅的通道。

 

船舶碰撞事故涉及的各方关系复杂,适用法律众多,是较难处理的海事案件。本文仅初步探讨了该起事故可能面临的相关问题,且从宏观角度分析了相应的注意事项。


该案船舶碰撞发生在长江口以东约160海里处,从国际法角度看,处于我国专属经济区范围。且据悉MV“SANCHI船东为温岭公司,存在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就此问题,本文在此不做进一步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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