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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溪尾火灾一车辆违停阻挡消防车救火,被扣分罚款!
2022年11月9日23时许,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菜市场附近一住宅突发火灾。消防员赶至现场时,一辆停放于溪尾菜市场巷道路口的车牌号为粤VB**2小型客车挡住了消防车的通行,导致消防车无法驶入,耽误了救援的宝贵时间。11月11日上午,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队依法对粤VB**2号小型客车驾驶人陈某周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民警宣传教育,当事人认识到其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诚恳悔过并写下安全行车保证书。
查处照片
交警提醒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是迅速扑救火灾
抢救群众生命财产
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通道
请大家规范文明停车
勿为生命救援添“堵”!
▍来源:普宁交警
▍创作:普宁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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