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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被查

风正巴渝 2019-02-14

近年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是通过强化制度约束,给纪检监察权力戴上“紧箍”,防止“灯下黑”。下面结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点评。


典型案例 | 跑风漏气,泄露审查调查信息


2018年9月,青海省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州监委原副主任赵子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公布。据通报,赵子亮在案件办理期间,私自会见初核对象,将党组织纪律审查中尚未公开的事项透露给初核对象。

  2018年9月,时任广东省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将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该镇那碌村村民潘添,通过微信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潘观景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泄密事件发生。潘观景指使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分析点评

保密纪律历来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更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然而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或无心或有意,触碰这根红线,其背后要么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要么是有利益勾连,甚至为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七条对此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并在第七十一条要求,对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仍然不重视、不收敛的人敲响了警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辑:林    朴

美编:梁枥月

校对:周    敏    郑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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