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临夏驾驶员的一封信:在临夏出事故了怎么办!
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民生道路畅通行动,有效缓解“小事故,大堵车”的交管顽疾,切实加强公安交管部门与保险机构的互动合作,充分发挥机制创新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保险车辆提供迅捷、专业、集中的服务,简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临夏州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决定,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在我州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结合临夏辖区实际,先期在临夏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全面开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引
适用快速处理的单纯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条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适合快速处理的单纯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如下:
(一)凡发生在临夏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直接财产损失在8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并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同时符合下列5个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采取自愿或就近的原则,到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
1、机动车办理登记,并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具有检验合格标志的;
2、机动车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具有有效保险标志的;
3、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与其准驾车型相符、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4、机动车驾驶人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行为的;
5、机动车可以移动的。
(二)对具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2、肇事人逃逸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造成单方车辆损失事故的。
单纯财产损失类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流程
在本行行政区域内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车能动、人未伤、财产损失在8万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拨打122电话报警(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各方车号、报案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对事故现场拍照(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中要清楚反映车辆号牌及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因条件限制无法拍照的,撤离现场后可以以文字记录方式记载事故情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并可互拍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四)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责、定损、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推荐的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五)公安交警部门“110”或“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各财产保险公司服务专线接到报案后,应当正确引导各方当事人固定事故证据、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告知当事人到快速处理中心进行理赔服务。对不撤离和拒绝撤离事故现场的,应当迅速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六)撤离现场后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责任有异议的,应当共同约定时间到“快速处理中心”由交通警察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处理。因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受害方的车物的损失由承担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
保险公司对事故的真实性及碰撞痕迹存在有异议的,由交警部门协助展开调查工作。对实施骗赔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要积极配合查处,记入保险行业不诚信客户黑名单,并对骗赔案件在快赔中心进行曝光;构成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符合上述快速处理条件的单纯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上述规定要求主动快速撤离现场,努力避免交通拥堵的,公安交警部门对其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于追究;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撤离,并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以及其它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证,合并裁决,用足用全罚款、记分、暂扣、吊销、拘留等所有法律手段,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拒不撤除现场的,一律予以强制撤除;未按规定设置交通事故警告标志或使用灯光,以及造成交通赌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交通赌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严追究处罚。
临夏市快速处理中心地址:临夏市牛津河大道(临夏市锐奔洗车修理厂)
来源:临夏市公安交警
目前35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 END -
临夏印象合作电话:13884022402
投稿邮箱:515324528@qq.com
商务合作微信:yinxiangge930
【临夏印象精彩荐读】
2017年11月1日起临夏大范围停电,涉及6县1市,请互相转告!
今日起临夏积石山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最高罚款2000元!
甘N车主注意!以下178辆车牌证已强制作废,请速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沁园春.临博会]*王靖华诗歌选(五)永靖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朋友聚会、独自沉思、情侣约 ....会去何处?答案就在这里!
猛戳阅读原文免费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