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7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北京市自然基金委员会、海淀区政府联合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佰才邦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淀联合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将紧密围绕海淀具有优势的智能制造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海淀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功能。
海淀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材料)
2017年海淀联合基金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和前沿项目两种类型,申报均采用在线填报方式,申报期为2017年5月31日至7月28日,分为申请书在线撰写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交和申请材料打印报送三个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7月13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纸质申请书提交:基金办于2017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6:00前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过时不接收)。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和前沿项目均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原件,其中重点专题项目需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请书应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并含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清单上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申请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需在此清单中注明未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请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4.纸质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1-2室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冯永庆 任 倩
联系电话:66154813 66158607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
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