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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正式开始改造育英巷片区】 征收方案已出炉!

2018-04-04 十二在线带你 看黔南




十二在线带你看黔南

根据都匀市政府最新公布的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

今年市政府将重点实施

龙昌、谢官冲、育英巷、绿茵湖

等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

棚户区改造1万户!

而就在前天,都匀正式开始了

育英巷片区的改造工作

4月2日,都匀市政府发布有关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草拟了《都匀市大西门棚户区育英巷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征求稿)),现就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都匀市政府发布的《方案》(征求稿)


《方案》(征求稿)要求,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建房等审批、户籍变更(迁出、销户、新生婴儿入户除外)、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税务登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和土地流转等相关事项。同时,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建筑或无效: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新设立或变更房屋租赁关系。

都匀大西门棚户区改造效果图。图源水印


《方案》(征求稿)还对房屋征收补偿及标准、违法建筑物的处理、其他非住房建筑的补偿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01

房屋征收补偿及标准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价值补偿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依法选定评估机构后,按评估确定项目区域综合价后予以补偿,项目区域综合价公示7天。


原土地性质为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原用途未改变的,可由原产权人申请转为出让并依据省政府6号令按程序补交相关费用后按统一综合价补偿。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的被征收人,每户不足45平方米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

《方案》(征求稿)引来市民驻足观看

(二)搬家费补偿标准


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附属物)计算搬家补偿费,其中:住宅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商业按4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房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企业按评估报告出具搬家费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临时过渡补偿标准


临时过渡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附属物)计算补偿费用,按2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不足800/月按800元计),临时过渡时间为半年。


02

违法建筑物的处理


未经建设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修建的违法建筑,由国土、住建、城管、办事处负责调查、认定、处理。

环境复杂的都匀育英巷片区

(一)对在匀府办发[2012]101号文件发布前无证建设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集体土地上房屋: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被征收人建房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经市国土部门审核并在所在村、组公示无异议后,户均不超过240平方米(含240平方米)或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部分,可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


对超出户均240平方米(含240平方米)或超出人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部分,在限定时间内搬迁的,按照257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总面积超出50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以下原则处理:违法住房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大于3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



2、国有土地上房屋:按规划批建面积认定合法面积,对超出批建面积且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部分,在限定时间内搬迁的,按照257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总面积超出50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以下原则处理:在100-2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大于3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


都匀育英巷片区部分区域环境亟待改善


3、对各户的丈量面积、无证房屋面积、调查认定情况、房屋性质、家庭人口等相关情况以及有必要公示的其他情况,需面向社会公示2天,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征收。


4、对于未超过规划审批面积的房屋,按实际建房面积予以征收。


都匀育英巷片区的街边菜市场

(二)对匀府办发[2012]101号文件发布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在规定期限自行拆除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在房屋征收公告期内,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并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经本人申请可按以下标准执行。


(1)违法住房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大于3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以补助。


都匀育英巷片区部分区域环境亟待改善


(2)活动板房(包括钢架棚)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按250元/平方米的标注予以补助;在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大于3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以补助。


都匀育英巷片区部分区域环境亟待改善

(三)对不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及征收公告公布后,进行违法抢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强制拆除并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03

其他非住房建筑


非住房建筑物:如仓库、车库、圈房、住房外独立厨房或厕所、住房与住房之间间隔的房屋等无证非住房建筑物。标准为: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500元/平方米,木瓦结构4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200元/平方米。

此外,《方案》(征求稿)也对购房补贴及货币化安置购房房票制度、征收奖励、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

据悉,《方案》(征求稿)征求意见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1日。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都匀市人民政府文峰办事处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地址:都匀市人民政府文峰办事处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13658547677


想必大家都很关心

育英巷片区改造后将作何规划

根据《黔南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黔南州今年将推进育英巷中央商务区建设。

另根据都匀市的规划

市政府将会把育英巷片区

打造成民族文化金融商业步行街区。

具体怎么建,目前还未公布

但只要关注了看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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