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贵阳市通报查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息烽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王曙光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王曙光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茅台酒6瓶、金质习酒2瓶。此外,王曙光还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王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贵阳市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蔡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7月,蔡明受原贵州某企业董事长刘某某邀请聚餐,并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3万元;同年中秋节前夕,蔡明再次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1万元。2019年12月,蔡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贵阳市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蔡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7月,蔡明受原贵州某企业董事长刘某某邀请聚餐,并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3万元;同年中秋节前夕,蔡明再次收受刘某某送予的礼金1万元。2019年12月,蔡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白云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学华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王学华未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巧立名目违规向本人及职工发放各种奖励和补贴共计16.11万余元。2019年12月,王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代劲松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期间,代劲松自驾私车前往贵定、广西、遵义等地旅游,途中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2次共2760元左右。2020年6月,代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明区永乐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郑毅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郑毅在担任永乐乡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3次共1.11万余元。此外,郑毅未按要求履行对公务车加油卡的管理职责,导致4名乡城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6.42万余元。2020年5月,郑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清镇市爱卫办党组书记、主任周阔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8月,周阔为庆祝其女儿考取大学,违规举办升学宴,并且在明知不能操办除婚丧喜庆事宜以外酒席的情况下,为规避纪律追究、掩人耳目,将酒席转移至站街镇林歹村周某某家中举办,收受其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共1.04万元。2020年8月,周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主动退缴违纪所得。
乌当区新场镇大坝村党支部委员欧静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8月,欧静借其女儿张某考取大学之机,与其丈夫张某某违规在修文县扎佐镇一餐馆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2020年7月,欧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丨贵阳日报
编辑丨姚自雨
编审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