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发展的新形势,市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决定,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风险职业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
(一)每天一检的人员:
1.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保洁及保安等辅助工作人员);
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工作人员;
3.作业期间的以下人员: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及国内涉疫重点地区(目前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福建省福州市,下一步按照疫情动态调整相关规定执行)入筑物品装卸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或加工企业一线工作人员;正在接收隔离人员的集中隔离场所内工作人员;正在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入筑和过境货车专用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含在服务点工作的保洁、保安及餐饮服务等人员);“一场三站”和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4.参与流调溯源工作的公安、疾控人员;核酸采样点采样及转运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每周两检人员(两次检测至少间隔 48 小时)
1.邮政、外卖、快递及快递接驳点工作人员;
2.物流园区工作人员;
3.零售药店工作人员;
4.住宿业(含酒店、宾馆、民宿、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工作人员;
5.旅游文化及休闲娱乐场所行业(包括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村寨、旅行社、导游、KTV、酒吧、网吧、密室逃脱、剧本杀、歌舞厅、影剧院、游戏厅、洗浴场所、按摩保健场所、美容美发、室内体育健身场馆、室内游泳馆等)工作人员;
6.各类服务窗口行业营业厅工作人员;
7.装修服务人员;
8.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9.航空、铁路、公路、城市交通等各类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0.城市地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12.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13.殡葬行业工作人员。
(三)每周一检的人员:
农村地区商场、超市、小卖部、农贸(集)市场工作人员。
二、密闭场所管理核酸检测要求
(一)进入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场所、按摩保健场所、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游泳场馆等室内密闭场所以及宾馆酒店、民宿、非开放式景区景点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贵州健康码有“三天三检”标记的人员禁止进入室内密闭场所;
(三)到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农村聚集性活动管控要求
农村地区举办5桌以上宴席等聚集活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到村委会报备。各村村委会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场所码”操作指引》结合人口情况申领若干个“场所码”,并下载打印。由村委会向聚集活动主办人发放临时场所码,并安排专人监督活动主办人落实扫码措施。活动主办人需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场所码,严格督促参加活动人员扫场所码。若因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省外来(返)筑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所有省外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入筑;同时,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居住酒店、所在单位或走访接待单位进行报备。
(一)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筑人员
1.对7天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福建省福州市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
2.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陕西省西安市和汉中市,山西省大同市、太原市、忻州市,湖南省邵阳市、怀化市和株洲市,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沧州市和廊坊市,山东省枣庄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绥化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梅州市,福建省南平市,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云南省德宏州,重庆市沙坪坝区、永川区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健康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地铁;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上班上学,有序流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疫情重点地区范围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适时调整。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筑人员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省外其他地区来(返)筑人员
除中高风险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外,其他省外来(返)筑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入筑即检”和“三天三检”管理。分别在抵筑后第1、2、3天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贵州健康码弹窗强制提示(不可关闭)管理。抵筑7天内,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省内其他市(州)来(返)筑人员。
可凭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若省内其他市(州)出现本土疫情,相关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根据当地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五、省外来(返)筑货运车辆管理要求
(一)起点为低风险地区的,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两码一温”(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的,落实“核酸+抗原落地检”后予以放行。
(二)起点或经停高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疫情严重地区的,需在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落实“核酸+抗原”落地检后予以放行,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原则上采取中转站接驳方式保证货物运输,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街道(乡镇)派人闭环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货车抵筑后如超24小时不离开我市的,司乘人员按照省外来(返)筑人员风险等级,分级分类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的,未达到解除健康管理时限前,可在闭环状态下有序驾驶货运车辆离开我市。
六、即日起,各类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免费(原则上全部实施多人混检方式采样检测)。其他群众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根据本人工作、生活中对核酸检测结果的需求,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单检14元/人次,多人混检2.6元/人次。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参与采样。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强化个人卫生防护和健康监测。不主动报备、不落实相关责任,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 丁乙
统筹丨吴亚鹏
编审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