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区法院 容何英 徐梦丽 韦苗苗
图片:来源自网络
俗话说,谈钱伤感情,的的确确,在大多数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出于亲友之情义,好心借钱,但是钱一旦借出去了,友谊的小船也翻了。江南法院在2016年6月初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金某与张某多年的情义小船说翻就翻了。
原告金某与被告张某是多年的朋友 在2006年初,被告为了帮其姐夫改善生活,向原告借款16万元购买推土机工作,原告基于多年朋友情义,把当时准备好的购房款出借给了被告张某。被告张某向原告金某出具了16万元的借条一张,但是没有书面约定利息,只口头约定利息按照每月1.5%支付给原告,即每月利息2400元。原告金某2007年中旬因购房需要,要求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及利息,但截止原告诉前,被告仅向原告偿还了113000元,尚欠原告本金47000元及利息未偿还;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对偿还的借款及利息进行对账,被告不予理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特诉至法院。 被告金某辩称:被告向原告借款16万元是事实,但双方没有书面或口头约定利息,被告更没有实际支付给原告利息;从借款至今,被告已向原告偿还113000元,尚欠原告47000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 借贷关系避免不了,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我们只有记住一些的法律小贴士,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借条有无约定还款期限的区别?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超过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是否有限制?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借款利息是否需明确约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4、逾期利率如何计算?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民间借贷的“保质期”是多久?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2年。
上述要点你都get到了吗?民间借贷有风险,请谨记上述法律小贴士,让法官教你规避风险的同时,还能保住说翻就翻的友谊之船哦。
撰写 | 容何英 徐梦丽 韦苗苗编辑 | 伍龙菲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编辑:伍龙菲
猜您喜欢
★改变战斗岗 不变军人魂——记市政法系统优秀军转干部代表
★涉嫌受贿652万 中石化广西公司发展规划处原处长陈飞宇今日受审
★南宁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获市领导批示肯定
★三伏天绝配空调西瓜?他们搭配山里泥路送达
★法官支招!暑期出游、旅行千万不能忽略这几点!
★看完这篇文章,你还敢相信微商吗?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或扫一扫即刻关注”南宁中院“
欢迎关注转发!
如果喜欢就给我们点赞吧!
投稿信箱nnzybgs@163.com(注明微信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