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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人|世界这么大,所以我来了

2015-11-18 南宁中院


夏天已走远,秋色渐浓,1年了,我是因为老白才走进南宁这座城市的。他说南宁市是壮乡首府,环境优美,四季如春,自治区人民更是热情好客,来吧!

那段时间,笔试、面试、体检,数次往返于南宁市和驻马店市之间,绿色铁皮车厢搭载着一个怀揣法官理想,对法律信仰有着无限坚守的青年,追寻着自己内心渴望的职业。2014年南宁的夏天实在太热,搭车问路基本靠12580,遇见突如其来的暴雨,浑身湿透根本不是个事,习以为常的奔波,体重一下子少了十五斤,整个人显得是又黑又瘦。
那一天是2014年的10月28日,满怀欢喜地踏入向往已久的神圣法律大门,有幸成为江南区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面对学时法律职业梦想的实现,满怀憧憬的我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感觉这也新奇,那也特别。从第一次开庭的惴惴不安、第一次送达的不知所措和第一次装订卷宗的手忙脚乱到现在从事各项工作的游刃有余,逐渐适应胜任。一年来,共记录庭审案件198件,参与调解32件,送达162件,归档装订卷宗62件,裁判文书上网262件,另外,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各一篇。回想起过往的日子里,院领导的关心,庭室法官姐姐们的开惑解疑,同事们的帮助,一一浮现成眼前的画面,在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也收获了与同事合作的快乐,任务完成后的满足和个人生活的保障。

时光荏茬,岁月如梭,在庭里庭外的忙碌中,在街头巷尾的奔波中,我开始明白那些之前早已熟读却不能感同身受的道理: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人们处事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法律的力量来源于人们对它的敬畏与信仰,虽然现实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但作为一名法律人,通过坚守法律人的信仰带动身边的人,这就是普通法律人个体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所应展现出的人生意义。

近几日在读美国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这首诗深邃的哲理展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活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诗中节奏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竹林深处。

想来,我也是选择了一条难走的路,一条离家一千六百多公里,跨过山和大海的路。可是,那又怎样,是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去接触更大的世界,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路—走得稳,走得开心。



作者:鲍放

图片:来源自网络

来源:江南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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